物流公司规章制度
物物流流公公司司 规 章 制 度 目目录录 第一章 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第二章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 第三章 安全例会和车辆保险制 第四章 车辆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第五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第六章 驾驶员、押运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第八章 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整改制度 第九章 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章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一章 车辆停放制度 第十二章 安全经理工作职责 第十三章 安全科工作职责 第十四章 安全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章 事故统计上报制度 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第一章 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一、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 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督、公安、消防和交通运管部门 有关的政策、法规,经常分析企业安全状况, 及时制定相应的方 案和措施。 三、定期对车主和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把关,做到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安全驾驶。 四、健全车主和驾驶员档案,健全培训档案。 五、及时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手续,严禁未审车辆和脱 保车辆营运。 六、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定期对车辆保养和维修,保证 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必须派 押运员押运,使安全工作做到 万无一失。 八、及时参与事故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九、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车 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二、 安全科负责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术检 查。 三、每月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经单车车主签名后 存档备案 四、 安全人员在对车辆检查时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做好原 始记录,实行跟踪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收 回证件停止营运。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厂家开出维修合格出厂证明方可正 常营运。 七、 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档案, 及时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 总结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行。 第三章第三章 安全例会和车辆保险制安全例会和车辆保险制 一、有关负责人每月应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例会。 二、安全科要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和各车主及时宣传学习国 家的法律法规。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三、安全科负责车辆的强制保险。 四、 及时通知车主投保续保, 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在十万以上。 危货车辆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五、单车保险应及时足额投保,保险单本由公司统一存档备 查。 六、严禁车辆漏保、过期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第四章 车辆设备、设施、检查制度车辆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一、建立由经理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安排具有技术管 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车辆的维修,明确职责。 二、贯彻执行交通运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 度。 三、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台帐,健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 做到一车一档,记载项目准确齐全。 四、动用明火维修危险货物车辆时,要执行“动火”审批制 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安全处理。 五、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对不按期保养的车辆实行 强制保养。 六、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 输规则》的要求。 七、及时总结,上报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表彰先进,处罚违 规责任人。 第五章第五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根据《道路危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 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撑握其 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二、携带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三、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四、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 相抵触的残留物。 五、押运人员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六、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采 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 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 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七、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八、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 应的防护措施。 九、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十、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 织救缓及负责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当时有关部门和公司如实报 告。 第六章第六章 驾驶员、押运员考核管理制度驾驶员、押运员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有效保障行车安全,遏 制事故发生,维护和谐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买齐买足车辆保 险, 对于保险将近到期的车辆必须提前半个月由公司统一代为续 保。否则,暂时予以停运,直至续保完成。 二、车辆从业人员手机必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打电话给从 业人员,若无人接听或是别人接听、 呈关机状态,造成一定影响 的每次最低处以 100 元罚款。 三、 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每月组织的安全例会必须积极参 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上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公 司要求收集的车辆及从业人员资料要迅速配合办公室交齐, 不得 拖延时间或拒交。违反的将列入年度考核。 四、车辆排班必须服从调度安排的顺序进行装货,不能因任 何原因而强行要求装货;车辆停放时,应按秩序停放在停车场指 定区域,严禁阻碍通道乱停乱放。对不按调度人员安排装货与停 放车辆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 2000 元或视具体情况 停止其运输资格。若发生安全问题及其他一切损失,由该车车主 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认真配合执行门检制度, 对门检不 合格或没经过门检而外出运输的车辆,一次处罚 500 元。 六、 运输电石返回后的车辆必须要到物流公司办公室报到并 登记, 以便下一轮运输任务的装货安排。 否则视为放弃排班权利, 一切损失自行负担。。 七、已装货的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路线准时到达目的地, 及时要求客户签收,与接货方和卸货方处理好关系,提高交货合 格率和客户满意度,不得向货主索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能 参与违纪违法等犯罪行为,为防止意外,如遇上对方待卸车辆过 多,需要排队时,驾驶员更要做到人不离车,时刻检查货物、车 辆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给公司造成信誉影响和经济损 失的,将视事态严重情况对其处以 500 元罚款直至停止运输。 八、装货车辆抵达对方厂区后,要严格遵守对方厂区的管理 制度,受到对方公司处罚或对方公司对该车辆提出意见的,违反 一次给予罚款 500 元,并写检讨书直至停运,重犯者从严处罚。 九、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勤检勤查防水雨布的完好情况、 2 个以上有效灭火器与铁耙、车辆的方向机、制动、轮胎气压及 各部件的紧固情况等,做到提前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杜绝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