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有计划停电措施
矿井有计划停电安全技术措施矿井有计划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审核: 2018 年 1 月 1 日 矿井有计划停电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情况: 会审时间会审地点主 持 人 会审人员签字 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工 程 师 机电矿长 会审意见: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 程进行停电。 2、 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矿井有计划停电安全技术贯彻签字 贯彻时间 主 持 人 贯彻地点 贯 彻 人 参加学习人员签名(必须学懂后方能签名) 跟班矿长 瓦 检 员 安 全 员 电工 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井上下的安全供电, 消除井上下的安全隐患, 需要对井上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或在 特殊情况下需要停电, 有计划地造成井下全部停电,为了确保停电 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 特制定停电停风通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 施。 一、成立停电停风领导小组 组长:尹国友(矿长) 副组长:彭刚(工程师) 成员:唐风清(机电矿长)、胡林(安全矿长)、邓方(通风矿 长)、程昭军(机电矿长)、王发凯(通防科长) 1、停电停风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调度室。所有停电停风领导 组成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调度室集中待命。 2、矿井停送电负责人:程昭军。 职责: 负责停电、停风期间 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 安全负责。 3、成员: 王发凯: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 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 4、胡林:负责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 唐风清:停送电期间坚 守调度室值班,亲自操作指挥。 5、邓方:负责井下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 井 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二、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 房、 井上下电话,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杜绝失爆, 保证各排水点运转、 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 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由调度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 对。通风队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在中央变电室待命。 4、通风队瓦检员在中央变电室电室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 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 度室,检查完及时升井,出井口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5、 机电队值班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 按规定要求进行停电。 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6、井下人员及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撤到井口后,由机电科 长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停电必须严格执行具体的停电程序。 三、停送电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 按制度和操 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四、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 主扇停止运转后, 由机电队长负责在 10 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 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检身工负责在主井口专人看守, 没有调度室同 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五、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得道通知后 先通知机电队, 由通风科负责将防爆门关闭, 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由机电科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 30 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 二氧化碳、一氧 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方可安排给井下 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 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 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 0.5%,方可进行,送电命 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 10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 0.5%时且巷口 6 米内 CH4 1%、二氧 化碳小于 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 盲目送电。 4、 各点送电正常、 排放瓦斯后, 由各队队干和瓦检员向调度室 汇 报情况,恢复工作。 六、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 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 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各队维护工配合,排放完 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 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 瓦斯。 5、 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 依次完成, 严禁 “一 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 20 米范围内瓦斯的浓 度, 瓦斯浓度均不超过 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 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 斯 不超过 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 6、 排放工作结束后, 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 氧化碳、,稳定30 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 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 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 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 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 CH4 浓度小于 3%的排放巷道,若 CH4 度 大于 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 排放、 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 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禁止排放。 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 位, 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