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与其它资料汇总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档案资料汇编 编制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 目目 录录 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台账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工作方案 有限空间作业劳保用品配备及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表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有限空间应急演练方案 有限空间应急演练人员签到表 有限空间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有限空间应急演练人员培训签到表 有限空间应急演练照片 有限空间应急演练总结报告 有限空间外包作业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一览表 有限空间日常检查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有限公司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台账 序号有限空间名称分布场所数量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 自行作业/外 包作业 备注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工贸企业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59 号令)和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 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 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 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 (如: 锅炉、 压力容器、 除尘器、 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 、化粪池、下水 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 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第二章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四条 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 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 活动空间较小, 工作场地狭窄, 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 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 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 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章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细化作业标准,每 项作业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审批表》 ,作业程序为: (一)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由本单位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 (二)安全责任人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 确认安全 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 可燃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三)监护人员必须是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负责检查监 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确 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项目责任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 报安全管理部 门负责人在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签字批准后, 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章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内容包括: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三)检查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第五章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 “先通风、 再检测、 后作业” 的原则。 第八条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 括作业空间的基本情况和危险因素等方面的知识, 作业中可能遇到的 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第九条 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 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 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 应挂牌标示。 第十条 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 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 并 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 进入有限空间前,采取有效通风措施,严格控制可燃 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 确认合格后才允许 进入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 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 时间长,至少每隔 2 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 迅速撤出人员。作业中断 30 分钟,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 应重新送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 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第十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 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 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十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 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 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 防爆等安全 要求。 第十七条 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 灭火器材。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 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有 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 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 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 第二十条 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 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 由安全人员亲自监 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严禁盲目施救,抢 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 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 和联络工作,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第二十二条 在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 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 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作业完工后,经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与项目负责人 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撤离。 第六章第六章现场管理现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参与审查有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二)审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三) 监督、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