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说明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说明 总说明总说明 一、《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FJYD-101-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 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1-31-2015) 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共分 17 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 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构件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防水、变形缝工 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 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装 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房屋建筑与装饰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以及材料、 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图预 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 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投标报 价、企业定额和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合格的 工程进行编制的。招投标人(发承包人)在考虑工程承发包价格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的 施工环境条件、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工程规模、具体定额子目差异性等因素。小型建 筑工程、零星改造工程、零星装饰工程、高级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翻修项目, 如使用本定额进行计价,应当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时充分考虑定额与该类特定工程 项目市场实际的差异性。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 品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图集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 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 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 损耗等;规范或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周转摊销消耗量编制,租赁性材料按租赁用量和时间编制。 4.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强度等级、配合比等与设计不同的,按各章规定调 整。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 17 版)。 5.本定额使用的砂浆均按现场搅拌水泥砂浆编制。若实际采用干混砂浆的,则定额子目 中每立方米水泥砂浆扣减人工费 56.79 元,同时将定额中的灰浆搅拌机 200L 调整为干 混罐式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6.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企业管理费中考虑。 7.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七、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配备,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单位原值 2000 元以内、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小型施工机械, 作为工具用具列入企业 管理费,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费内。 3.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施工的合理间歇,以及按不同机械类型、功能及作业对象确定 的机械幅度差。 4.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八、关于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1.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 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 外运输费,实际场内水平运距差异性不调整。 2.本定额已包括檐高 3.6m 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 3.6m 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 用按第十七章的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九、本定额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 电梯房、女儿墙等不能计算檐高。 十、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 100m 以内编制的。当建筑物檐高超过 100m 时,相应定额 按以下规定计算超高施工降效费。 (一)新建建筑物的超高施工降效费,按降效项目的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下表 相应的降效率计算。降效项目包括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项目,不包括土石方、室内垫 层、室外工程、地下室(含顶板)、垂直运输、加压水泵费、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 项脚手架。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可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区分不同高度分别计算;难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按地面以上 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 建筑物檐高120m 以内140m 以内160m 以内180m 以内200m 以内200m 以上 人工降效(%)3.584.234.885.536.186.83 机械台班降效(%)13.7516.2518.7521.2523.7526.25 (二)单独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物层数超过 30 层时,按以下规定计算超高施 工降效费: 1、部分楼层装饰装修的建筑物, 根据超高项目所在楼层以超高项目的人工费乘以下表的 降效率: 所在楼层30-35 层36-40 层41-45 层46-50 层51-55 层55 层以上 人工降效(%)7.158.459.7511.0512.3513.65 2、 全部楼层装饰装修的建筑物 ,根据地上建筑层数以室外地坪以上全部项目的人工费 乘以下表的降效率: 所在楼层30-35 层36-40 层41-45 层46-50 层51-55 层55 层以上 人工降效(%)5.366.347.318.299.2610.24 十一、本定额的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一般不因实际施工做法、 施工机械型号或规格不同而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及使用注意事项: 1.基价指以金额形式体现的费用,包括:工料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 费、材料单价、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元”计算的其他材料费及其他机械费等。 2.基价均按含税价格编制。 3.使用本定额进行计价时,应当重新确定工程当时当地的工料机费用。材料费、施工机 具使用费应按费用定额规定以不含税价格计算。其中:按“元”计算的其他材料费、其他 机械费的不含税金额,按基期金额乘以 0.92 计算。 十三、本定额已包括场内施工废料造成的建筑垃圾的清理、搬运、堆放费用,未包括外 弃;外弃费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搬 运、堆放、外弃应当另行计算。 十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在定额内 考虑。 十五、本定额未编列项目,可以套用我省现行其他专业定额。 十六、本定额中遇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 均不包括“××”本身。 十八、本定额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 版)配套实施。 十九、本定额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 说明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