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法学期末提纲(答案版)
医事法学期末复习提纲(答案版) 2014 • 11 • 15晚整理,问号部分请补充。 关于医事法学这门课程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主要讲什么,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研究对象:医事法律规范 主要研究:医事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 医事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医事法学体系 医事法的制定和实施 医事法学和相关学科的关系 国外医事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 如何运用医事法学理论来解决医药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的新问题 学科性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从医学角度来看,医事法学属于理论医学的范畴;从法学角 度来看,医事法学属于法律科学中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科学范畴) 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一)与法学 (二)与医药卫生科学 (三)与医学伦理学 (四)与卫生政策学 (五)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六)与法医学 【该部分见书P3] 重中之重是他的法律关系,医事法律关系,其类型(包括组织关系,管理关系,服务关系, 构成要素),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1)产生前提条件:法律规范的存在 (2)种类:调整性法律关系(事前调整)与保护性法律关系(事后调整);绝对法律关系和 相对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部门法律关系 (3)构成要素: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自然人和法人);内容(法律权利和义务);客 体 (4)法律关系的运动:(1)产生:指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某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 关系; (2)变更: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发生部分或全部的变化 (3)消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 医事法律关系:由医事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 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的医药卫生管理监督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 医事法的调整对象:(一)医事组织关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各级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和各 级、各类医药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 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制度 (二)医事管理关系:国家医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医 事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等活动,以期达到控制和消灭疾病,提高人民 健康水平,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目的纵向的行政管理体系 (三)医事服务关系:医药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有关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医药卫生咨询、医药卫生设施 服务等活动横向的社会关系(医疗法律体系) 医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以相应的医事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以一定的法律 事实的产生为直接原因 [P15]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立法的主体有哪些,每一个立法主体其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医事法制定的概念:又称医事立法。它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 定、修改或废止医事法律和其他医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活动。 立法主体:(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2)国务院: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性的命令(行政法规) (3)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行政规章) (4)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公布地方性医事法规(地方法规) (5)地方政府:地方规章 法律的实施,包括司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强 制的措施)要能够区分,法律对人的对事的地域的效力,领土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延伸意义 上的领土要能准确的认识 法律的实施:包括医事执法(行政机关)、医事司法(人民法院)、医事守法和医事法律监督 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原则上无,特别规定除外) 2、空间效力: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领土,领海,领空及延伸意义上 的部分,如我国驻外使、领馆,航行或停泊于境外的我国船舶和飞机);特定区域 3、人的效力:空间效力范围内所有人;具有特定职能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协 议规定(如边境接壤地区公民) 法律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复议不满,司法解决,行为的性质,如果不服,或者 司法部门有错误,那谁是承担责任的主体)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区别,基本原则,哪些重 要特征,EG: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始终是被告人的,民告官,一些基本原则特征要有基本 的认识 医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 关许可证 医事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听证程序适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处罚 医事行政诉讼的特征: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管理处罚而引起的 被告恒为卫生部门且不得反诉 医事行政诉讼和医事行政复议的共同点:都是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执法 都是基于相对人的请求开始的 复议期间不得起诉,起诉后不得申请复议 区别: 医事行政复议 医事行政诉讼 性质 行政程序活动,体现国家行政权, 是行政内部监督 司法活动,体现国家司法权,是司法监 督 受理机关 由与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的医药卫 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 由人民法院受理 适用程序 行政程序 司法程序 审查范围 对具体行政行为既审查合法性又审 查合理性 主要审查合法性 法律效果 以后仍可再提起诉讼 两审终审 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 公正与公开原则; 及时便民原则; 不调解原则。 行政司法权专有原则; 审判权、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原则; 依靠群众的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 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有法定情节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 重要特征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医药 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 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上级医药 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 出申诉,受理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 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 决的一种法律制度。(60日期限) 前提是有医事犯罪行为的发生; 是公安、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行使 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下进行的活动,中心任务是解决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医疗机构的管理,管理条例,执业的规则,包括对医务人员的管理,上岗条件,包括医师执 业规则,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则,其中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具体实施要求,医师 职业活动中权利,义务,XX (行政)管理条例肯定要考,医师在执业活动过程中XX (检 举、选举)权利是什么,执业规则,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的考核,考核的主体,方面,违 反执业规则规章制度如何行政处罚,EG:吊销执业证,暂停执业活动,一般暂停多长时间, 出具医学证明文件要求是什么,怎样遵守,遵守哪些规则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医疗机构在内部管理中应遵守的规则 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 2、标有医疗机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