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控制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基本实现。大多数国有大中 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涌现出一批有实力 有活力和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这引起了 “两会”代表 委员的共鸣,他们充分肯定五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 就,表示要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好形势,牢牢把握国有企 业改革的正确方向,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不坚 决推进改革,国有企业就没有出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就 难以深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不断 推进,特别是近五年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国有经济布局 的调整。过去,我们片面强调“一大二公”,搞单一的公有 制经济。实践证明,这种所有制结构,不适应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低 多层次的特点,缺乏活力,需 要进行调整。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 济共同发展,是党和国家在改革实践中确立的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调整所有制结构中,我们必须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 动摇”,把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鼓励 支持和引导非公 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 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是 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壮 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 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 国防实力和民 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 化、股份制改造,多种形式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对一般 竞争性领域的小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难以走出困境的, 可以通过联合 兼并 租赁 承包、破产 出售等办法进 一步搞活。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 有制经济发展。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快发展民营经 济,对它们一视同仁,落实国民待遇。各种所有制经济完 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为了搞活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 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那种所谓 “国退民进” “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等提法, 把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对立起来,不符合“两 个毫不动摇”的要求。这是重大的原则问题,不能动摇犹 疑。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工作,涉及众 多企业的命运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有进有退,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党的十五 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 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 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并提出了国有经济需要控制 的行业和领域,明确提出“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 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 的整体素质。”这些方针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有企业的实 际情况。诚然,一些国有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从一般竞 争性行业中退出,但这并不等于所有国有企业不分大小强 弱 资产优劣 经营好坏,都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去, 而是要有进有退,集中力量,加强重点,因企制宜,根据 企业的不同情况,实行优胜劣汰 有进有退的调整,做到 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的重要方面,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事实将证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国有经济将 继续迸发活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