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闻记者的角色冲突
浅谈新闻记者的角色冲突 摘要:新闻记者通过记录社会、反映社会、评论社会,不 仅能代表公民对社会权利实施监督职能,还代表政府传播先 进文化,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代言人。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 角色之间的冲突,反映出社会力量及记者自身对记者职业活 动的不同把握与理解,在新闻实践中往往会造成记者的角色 偏差与道德缺失。 关键词:记者角色定位 职业道德 从社会学理论来理解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他们在社会 生活中不仅是一种角色的扮演者,还是集多种角色于一身的 扮演者。因为社会人的角色多重性,人们往往会遇到角色冲 突的情况。新闻记者不仅是政府和人民的代言人,还是重大 事件的记录者,这一角色要求记者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道 德。记者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随着社会的价值观念的变 化,记者面临着多方面的诱惑,能否在角色冲突时找准角色 定位,不仅直接影响了记者的工作效率,还影响了社会对记 者的信任和新闻传媒社会职能的正常发挥。 一、社会“良知”与职业道德 记者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发现新闻,捕捉信息,客观公 正地报道事实真相。这一最基本的职业要求在互联网发达、 开放物化的高科技时代里,反而更难让它完美地反映在新闻 记者身上,更难使客观真实的新闻报道呈现在受众面前。 记者在赶赴现场时,或意外地发现新闻时,是以一个记 者的身份第一时间习惯性地采访记录下来,还是用一个观众 的眼光先去感触一番,再作采访记录已成为社会常常讨论的 话题。当然,记者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社会人,应以社会良知 为先导,维护新闻采访客体的尊严与个体利益。他们也必须 有一颗同受众一样悲天悯人的善心,也必须有一种不愿触痛 受伤者脆弱心灵的情怀。可是,如果在一番退疑过后,新闻 的实效性和真实性不会一直等在那里,在纷繁复杂的世界 里,新闻如果不能及时真实地反映社会动态,社会民生问题, 好像是缺失了新闻在社会中的社会效果。 有些人认为,新闻记者的职责本来就是客观地记录事实 反映社会,这样也无可厚非。有些人却一再地认为这样的做 法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与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相背离,甚 至在很多场合有落井下石的嫌疑,幸灾乐祸的味道。笔者认 为,在报道客体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或人身安全没有任何危 险,存在新闻价值却又找不到另外的方式报道的情况下,应 采取先作报道,后论良知的方针,这样可以捕捉到第一事实, 更能用真实警醒社会,警醒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良知。 二、政府的喉舌与公众的代表 在美国影片《真相至上》中,主人公毅然揭发了某位中 情局探员的身份,却因为拒不供出自己的新闻来源而被关入 监狱。在电影里,她拒不供出新闻来源,保护了新闻源即公 众代表的利益,却因妨害了国家利益而使自己陷入丈夫叛 离、久居牢里的结局。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一一美国宪 法第一修正案中已经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 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 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这样看来, 被认为民主国家的美国在保护新闻来源上也只不过是一纸 空文,那么在其他国家该怎么保护媒介记者在公众中的公信 度。若新闻源不被法律保护,以后新闻源从何而来,公众眼 中的媒介、眼中的记者有怎样的形象便可想而知了。 在媒介公信度以及法律面前,记者确实陷入了一个很难 抉择的僵局,因为政府和法律面前,涉及到的不仅是人身自 由甚至是生命的威胁,更是亲人及社会关系的破裂。在政府 方面要具备宣传政策的功能,在公众面前要有表达思想的作 用,在社会生活中还要做好一个社会人的形象。如果记者为 了自己的职业道德,甘当公众忠实的公仆会落到这样一个家 庭破裂,平静生活被打破的下场,这会不会太不值得,会不 会忽视了作为一个社会角色记者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会不 会对记者的亲人太过自私。 三、公众与社会利益 众所周知,目前在新闻媒体中八卦色彩越来越严重,对 于明星之关心,尤其想从窥知其私生活以获取快感的欲望, 已逐渐成为一些八卦小报的主要新闻取向。在《传媒心理学》 中指出,对色情传媒影响之实验研究的一个重要批评是参与 者通常只做出反映选择,在许多已经表明观看色情材料跟社 会行为具有关联的研究中,参与者能够采取的就是做出暴力 反映。许多青少年犯罪数据表明,来自暴力新闻,娱乐新闻 对儿童的早期发展产生了很负面的影响。 媒介间要提高竞争力,好像就要挖取别家没有的独家新 闻或是受众关心的热点新闻。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随着八 卦新闻、色情新闻、暴力新闻等娱乐新闻的热潮,记者面临 着两种选择:迎合大众赚取商业利益,继续写公众不太提得 起客观报道新闻。记者能否从个人职业道德和社会利益出 发,抛弃个人利益,就要看记者的角色定位了。 四、记者的报道与受众的期许 《媒介公正一一道德伦理问题真的不证自明吗?》的作 者说:“对我来说,新闻的客观公正这个观点一向具有重大 的历史价值。这个短语体现了宪法的庄严,又是极具说服力 的理论财富。“公正与客观之所以会被预设为媒体的责任, 起源于一般人的认知中,认为媒体是非正式的第四权。面对 信息公开的需求和全球传播的大背景,公正与客观、政治新 闻的伦理、隐私权与媒体非法侵权等越来越频繁。 诠释本身有价值取向,新闻记者作为一个社会人,价值 判断难免有一定的倾向性。在这种观点下,当新闻记者主张 追求对事务状态进行正确叙述、诠释与评价时,也许就是误 入歧途。似乎不存在任何一种道德中立的立场,可以公正地 衡量与评估任何一组明确的基本价值诉求。况且,不同的角 度媒体与受众群体关注的角度不同,新闻记者如何把握价值 取向做到谁来规定的这种客观公正呢?因此,记者的报道方 式、内容和原则与受众的期许是记者角色冲突的一大矛盾。 五、结语 记者作为报道新闻事实的记录者,又作为一个生活在现 实生活中的社会一份子,必然会遇到由本身职业角色和社会 角色带来的角色冲突,会触及到新闻职业本身和道德伦理方 面的矛盾问题。这些冲突主要有: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个 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政府喉舌与公众代表、职业要求与道德 伦理、报道要求与受众期许、索取素材与采访遭拒等等冲突。 这些冲突在所难免,让记者难以抉择。不过,只要从中找到 既符合职业道德又不与伦理相违背的折中点,肯定能做一个 受大众喜欢的优秀记者。 参考文献: [1] [美]阿特休尔.权力的媒介[M].华夏出版社1989版, 第209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第18页 [3] 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 6月版,第281〜283页 [4] 吴新文.超越道德苛求与道德放纵[J].新闻记者, 2005年第7期 [5] 斯蒂芬-李特约翰著.人类传播理论[M].清华大学 出版社N2004年9月版,第178〜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