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停车位租赁协议书
地上停车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人) 乙方:业主(住户)姓名: (承租人) 号楼 单元 层 户; 为维护翰林苑小区机动车停放秩序,规范停车位管理,保证翰林苑小区全体业主、物业运用人的共同利益。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供应的停车位租赁事宜,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地上停车位,车位号码: 号,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车辆保险类型: 。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每月租金: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 元(人民币)。 三、车位锁属于消耗品,无保修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在该停车位租赁期间,发朝气动车丢失或损毁等意外,甲方不担当责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2、甲方供应停车位租赁运用,并负责停车场地的保养; 3、甲方负责供应对停车场照明、保洁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运用地上车位时必需听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阻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运用人的活动; 6、乙方应自觉维护和正确运用停车位全部公用设施,损坏的需赔偿;乙方不正确运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运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运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 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车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车位运用权,乙方缴纳的车位有偿运用费用不予退回。 六、 租约期满,乙方若需接着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30天到管理处办理租凭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七、 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临时停车位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车位停放。 八、 乙方承诺并遵守合同约定,不得乱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乙方进 出停车位的车辆必需听从值保安员的指挥,及协作物业公司的管理,本公司对地上停车位拥有最终说明权。 九、停车位租赁期间,在小区遭受如火灾等紧急事务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运用。出现不能预见、不行避开如地震、洪水等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相互免责;若遇国家政策强制性规定及不行抗力必需回收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0391-7269113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