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细则
A.0.4 NO.2015G16地块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土方开挖) 内容提要: 一、基坑土方开挖工程的特点 二、基坑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理流程 三、基坑土方开挖工程的限制要点及目标值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 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第一章 本工程基坑土方开挖的工程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恒嘉路东侧,由南京海高房地产有限公司兴建,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9097.04m2,总建筑面积345282.95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62030.81m2,地下83379.78m2。A地块包括2栋25F及商业配套,住宅地下1层,地库地下1层,,住宅套数388套;B地块包括3栋26F,1栋18F,2栋17F,1栋15F,4栋11F,2栋10F,2栋8F,住宅地下1层,地库地下1层,住宅套数989套;C地块住宅套数314套,D地块住宅套数388套; 本工程的抗压桩为钻孔灌注桩,桩径为600mm,桩长:在施工中对应勘察报告及翻浆核实桩长,选取⑤-3层风化闪长岩层为持力层,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2700KN,桩端持力层: ⑤-3层风化闪长岩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为水下C30、水下C40。 本工程±0.000相当于肯定标高22.45m,住宅楼地上层数10-26层不等,地下层数1层,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基础型式桩基筏板,基底标高-4.650m。 二、工程特点 1.开挖面宽,作业面小,开挖深度大,开挖时间要求紧。故只能分段开挖,依据进度须要,视施工现场条件的可能,适当考虑部分工序搭接进行。 2.开挖过程中,孔隙潜水丰富,特殊要留意排水,以免坑底积水浸泡。 其次章 本工程基坑开挖的监理流程 一、审查施工企业下列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上岗证 5、测量仪器标定证书 6、已经通过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 7、质监、安监文件 8、开工报告等 二、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状况。 2、施工质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3、施工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三、监理验收程序 1、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a、施工单位自检。包括施工单位的自检、互检(下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和专职质检员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单和质量检查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采纳江苏省建设厅统一表格B3.3)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自检资料附在表格B3.3后面。 b、监理验收。做好施工放线的复核验收,刚好组织设计、勘察单位进行地坑的验收。 c、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巡察时,如发觉问题刚好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刚好订正。 d、为加强工程验收的安排性,监理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每周进度安排列出相应的工程验收安排。 e、强调按图施工。施工中发觉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阐明存在的问题及修改看法报监理和业主,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方法。须要变更的,以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的变更执行。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变更图纸施工。 2、分项工程验收和分项资料审查 a、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自评,然后报监理验收。 b、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完成后,提交精确、完整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序质量报验表、施工记录、工程质量评定表、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单及其它文件(工作联系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等)等,资料应经监理确认。 第三章 本工程基坑土方开挖的质量限制要点和目标值 一、编制依据 1、标准、规范、行政法规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建筑边坡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一分册土石方与爆破工程(DJG32/J27-2006)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其次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DJG32/J28-2006) 住建部《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平安管理方法》(建质[2009]87号) 2、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会审纪要 3、本工程经公司批准、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 4、本工程监理合同 5、工程建设文件和业主的合理要求 6、经监理审批同意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工程基坑监测方案 二、本工程监理工作限制要点和监控手段 (一)限制要点 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是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专家论证通过。 2、对已经完成的基坑支护工程进行验收。 3、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平安交底的落实状况。 4、复核测量放线。 5、挖土过程中的限制,严禁超挖和野蛮作业,做好工程桩和支护结构的爱护;基坑土方开挖条件验收通过前只允许开挖冠梁沟槽土方,严禁开挖冠梁以下土方。 6、限制基坑的中间验收。 (二)监控手段: 1、审批开工手续,未经质监站验收通过,不得开挖冠梁以下土方。 2、加强现场巡察,严格限制施工过程,开挖依次、方法等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三、工序质量要求 1、开挖前做好基坑四周截水、排水措施,不得出现地面水流入基坑的现象。 2、施工测量基准平面限制桩和水准点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每完成一个开挖间歇期应测量检查一次;龙门板应设有定位轴线,基坑上口和底部边线及水准标识应经复核无误。 3、基坑开挖应实行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桩、支护结构、排水等设施的爱护;作业过程中挖掘机械、运输机械和其他机械都不得触碰支护结构、工程桩。 4、在开挖冠梁沟槽土方前,应将坡顶、坡脚线放出,严格限制放坡坡度(设计要求1:1),挖土深度限制在冠梁下部60cm处,以便施工冠梁时有排水沟,但不得超挖;坡面不平整时采纳人工修坡。 5、依据专家评审看法,基坑底部土方可采纳小挖机一步开挖到位,预留30cm土方给人工开挖,以加快施工进度;在挖底部土方时应有人工协作清理、整平;承台、地梁、集水坑等部位土方采纳人工进行开挖,土方由挖机带走装车;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爱护,阅历槽合格后应马上进行垫层施工,不得长时间暴露。 6、塔吊安放位置对基坑边坡或基础影响验算应经设计单位的认可。 7、开挖时应在四周开挖排水沟,四角开挖集水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