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委托协议
土地交易独家托付协议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纪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 联系电话: 电话: 通讯地址: 地址: (按以上通讯地址寄送任何资料视为已送达) 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和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付乙方居间服务交易(入股)其合法拥有土地运用权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托付乙方居间服务交易(包含转让,出售,股权转让等交易方式)的土地位于 长江五路以北新立河西路以西(见附件) 。(以下简称“该土地”) 其次条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向乙方出示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用地许可证□土地运用证□平面规划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银行开户许可证,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其他资料 ,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该土地未设置抵押。 甲方保证该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属瑕疵,也不存在或潜在未向乙方说明的权属争议和纠纷。如甲方隐瞒产权瑕疵或相关争议信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条 托付方式 托付人承诺在托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托付事项为独家托付,不得再另行托付任何其他第三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乙方出具独家托付函。本次授权不行撤销。 第四条 托付价格 甲方托付乙方居间服务交易的土地总价款为:详细成交价格可由甲方和意向交易客户协商确定最终价格。此价款包括甲方应缴税费。(详细地块价格见附件说明) 第五条 佣金及支付 1、佣金金额:意向客户缴纳定金即视为已成交,收取 人民币佣金。 2、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佣金的账户为:开户行: 账户名称: 。甲方同意乙方仅以该约定账户作为甲方支付完成的凭证。 4、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土地交易相关协议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均不影响乙方收取上述佣金和嘉奖权利的实现。甲方与第三方的协议履行状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关。 5、若甲方或甲方关联的主体最终与乙方介绍的客户完成交易,但其与客户签订协议的时间不在本协议的托付期限内,仍应视为乙方完成托付事项,甲方仍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标准支付乙方全部费用。 第六条 托付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此期间经乙方居间服务与第三方签署交易协议的,视为托付完成,托付事项终止。 第七条 乙方服务的内容 1、供应土地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询问; 2、帮助并撮合甲方与客户达成土地交易; 3、甲方如需乙方供应土地过户、代办注销抵押等服务事项,详细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甲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及金额向乙方支付佣金及嘉奖金,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每日按剩余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 2、甲方承诺其以及相关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限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等),与乙方引进的第三方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限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私下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土地总价款的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能证明其亲属、挚友、同事或甲方所属单位交易的土地与乙方供应的服务无任何关联除外。 3、当客户出价达到甲方要求收到定金后,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托付事项,乙方有权收取本协议约定的佣金。 4、第三方支付定金后违约致使交易失败,甲方没收定金后,甲方同意将定金的二分之一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劳务酬劳。 5、托付期限内,第三方出价达到托付价时,若甲方不再履行该土地交易托付事宜、不以托付价【入股】或收取定金后不在约定的期限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合同,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土地总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客户已交定金,甲方还应将定金双倍返还给客户。 6、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交易事项独家托付乙方进行,因甲方多次托付并与其他居间方介绍的第三方签署交易协议的,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土地总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甲方承诺甲方依法享有本次土地交易的权利,具有本次土地交易应备的相关合法有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方出具的同意函),因甲方违反本条承诺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土地总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8、甲方承诺将严格依据协议约定期限及金额支付上述费用,不以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资产重组等)为由逾期支付款项,否则将严格依据协议约定全额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及赔偿金。 第九条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除担当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担当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备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4 授权托付书 托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