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赤水翰灵培训中心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员应在上课前10钟内到校,不准提前到校,学校对学员的安全监护是上课期间在校的2个小时。 二、学员不得迟到,迟到20分钟内,老师通知家长。对于在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三、学员上学期间,不得携带有危险性的文具、玩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四、学员如需早退,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否则学校不准于学员早退。 五、学员不能擅自请假,若有事必须请假的,以家长请假为准,且不能以短信形式请假,对打电话请假的,必须以家长登记电话为准。 六、学员在课堂上不能接打电话和发短信,若有重要事情必须接电话的,需在教师同意后在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地方接听电话。 七、学员在课堂上不得使用与学习无关的娱乐工具,一经发现,教师有权没收,被没收娱乐工具只有在家长同意条件下教师才能返回。 八、学员不得带任何火源、爆竹等危险物品进教室,一经发现,本中心一律作退学处理且不退任何费用。 九、家长按时接送孩子,对于学员在上学,回家的路上,学校不负监管责任。 十、家长接送孩子,须在大厅等候,以方便学员出入。 学员(签字): 家长(签字): 电话号码: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