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承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承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承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承诺 太原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是由太原高新区管委会授权,代表高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和管委会赐予的职能,国资中心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依据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大主要任务。 太原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于20 xx年6月正式组建并开展工作。组建五年来,着眼建设“特色明显、运作规范、企业信任、政府满足”的工作机构。乐观构建全区国资监管体制框架,大力推动国资监管基础工作,加快国企改革重组步伐,接着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壮大国有经济。今年,太原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将接着细致实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眼于增加我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接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快速、协调和可持续进展。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紧紧围绕太原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战略目标,加快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国有资产依法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正确把握区属国有企业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关系的同时,乐观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企业改革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优化企业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保持企业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国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进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乐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为了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太原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进展观,以构建和谐园区为目标,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三大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乐观开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依据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努力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3、严格实行全部权与经营权分别,决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真正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进展的市场主体,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不断进展壮大,进一步增加竞争力; 4、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能监督,切实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 5、加快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在工作中切实维护在企业改制、重组中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坚决查处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 6、着力创建“五型”机关,争做“五个”表率。“五型”机关即: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和谐型机关;“五个”表率即:争做刻苦学习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遵纪遵守法律的表率、维护团结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 努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依据规定时限办结审批事项,乐观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