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意向性协议书
国有土地出让意向性协议书 出让方:全丰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全丰镇集镇总体规划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意向性投资协议。 第一条 甲方协议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全丰镇全丰大道北西侧、广场北端,面积为10028.69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的详细状况见协议后附红线图所示。出让本项目土地运用权,全部权属属国有(已完成征用手续,正在申请用地指标)。 其次条 乙方同意按双方协商规定以每亩38万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土地运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规定的由出让方担当有关土地的费(税)。该宗地的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总额为571.64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协议双方签字支付定金 万元,2013年4月底付 万元,余款在国土部门土地挂牌交易时付清。 第四条 手续办理:甲方承诺在2013年底11月份完成土地挂牌,挂牌后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后,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运用权登记手续,签订正式国有土地出让 合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运用证》,取得土地运用权。开工建设立项、规划、报建等手续由双方共同完成,甲方保证不影响施工与工期。 第五条 土地利用要求:乙方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商住; (2)附属建筑物__按规划要求执行__; (3)建筑容积率_2.0以内_______; (4)建筑密度___50%以内_____; (5)建筑限高___35米________; (6)绿化比率___30%____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为准。 第六条 其他双方约定: 1. 用地红线外道路、绿化、亮化、排水(污)由甲方负责完成,其中区域外道路硬化在同等价格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支付。广场西路硬化路面宽度为12米,广场北路硬化路面宽度为8米。 2. 乙方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用水、用电等由甲方负责到该区域,接入建设区内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在规划区内设置一广场,甲方承诺广场在10月份建成,面积保证在1万平方米。并承诺卫生院建在乙方用地小区西面,卫生院大门与小区对应。 4. 乙方必需在5月份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底主体工程完成,且临街配套建设全面完成。乙方按期完工,按规划建设,且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地方税收,甲方承诺在乙方上缴地方税收中返还40%用于补助乙方配套建设。 5. 甲方如以后出让新地块,应提前告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以双方协商为准,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签字后正式生效。附:用地红线图一份 出让方(盖章): 代表签字: 受让方(盖章、签字): 签订地点:全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 日篇二:国有土地出让协议书 国有土地出让协议书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与受让事宜,在同等自愿、诚恳信用、协商一样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规格: 运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出让面积: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让土地面积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楚,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运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乙方有权将该土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全部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受让之第三方。 4、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帮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担当。 5、甲方拿到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需仔细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需支付给乙方本宗地运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违约金以国土资源局核算费用为标准),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担当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双方家属共同见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三: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1、姓名: 身份证号: 2、姓名: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样,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土地运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处土地现状及四至界址已经确认,双方就土地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的基本状况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已依法取得国有土地运用证书,土地运用证书为称该土地)位于 ,土地运用面积 平方米。地号为: 。其中甲方转让乙方土地面积为 。 其次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土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按规划许可证施工建房,建成后购地款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土地拥有处分权,转让该土地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2、甲方保证该转让房地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房产证、土地运用证无作任何抵押。 第五条、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立,房产全部权归乙方全部。 2、建房手续由甲方协作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担当。 3、房屋建成后,甲方应无条件协作乙方将土地运用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担当,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4、房屋建成后,假如乙方须再将房屋转让或房屋全部权变更等,甲方应无偿帮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应无条件协作乙方办理水电入户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购买宅基地转让款 万元,并偿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