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
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人:【 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常德 】分公司 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由以下双方在__ _(地点)签订。 转让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一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甲方组织式) ,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常德 】分公司,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分支机构,其法定地址在 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拥有所转让土地的运用权;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和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取得甲方的土地运用权; 3、 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并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转让土地运用权。 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双方经协商一样,特签订本合同。 一、所购土地运用权的基本状况 1.1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出卖给甲方运用的土地运用权及其它出卖物的基本状况 1.1.1坐落位置: ; 1.1.2土地运用权面积 ; 1.1.3地类用途 ; 1.1.4用地运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5土地现状 1.1.6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号: 1.1.7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1.1.8地号: 1.1.9其他详情见附件一(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复印件)、附件二(宗地图复印件)。 1.2 其他权利状况 1.2.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运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见权利等产权瑕疵; 1.2.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运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1.2.3甲方已经依据原出让合同约定对所转让的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的,甲方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2.1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土地转让价款: 2.1.1 以甲方该项土地的评估值为基础,双方约定每平方米 (人民币),总金额(人民币) 。土地运用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相关税费由各自依法担当。 2.1.2甲方应开具(人民币) 的土地转让款发票给甲方。 2.2 上述转让价格已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运用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土地转让价款;因履行本转让合同甲方所需实际支出的一切款项、费用;因履行本转让合同甲方所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 三、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土地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1)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填写建议: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的,以产权登记面积结算房款。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登记面积的,以合同登记面积结算房款。) (2)__________________ _;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4.1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4.1.1一次性付款 4.1.2分期付款 经双方协商,转让款分 次结算: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给甲方,该款项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2)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运用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相关手续及甲方出具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给甲方。 (3)土地运用权办理过户完毕后,甲方依据双方约定的交地条件将土地实际交付给乙方或其指定人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正规、有效的全额土地转让款税务发票支付本合同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甲乙双方约定的土地交地条件如下: 4.1.3相关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甲方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乙方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五、交付期限 5.1 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运用权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给乙方保管。 5.2 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运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规划调整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业务申请回执单,乙方予以协作。 5.3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土地过户至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将变更后的土地运用权证交付给乙方,并实际移交土地。 5.4 但如遇下列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5.4.1 遭受不行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 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5.4.2_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3_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