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2021整理)
本文为网上收集整理,如需要该文档得朋友,欢迎下载使用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8号〕,?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试行〕 公 安 部 联合发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六年十一月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标准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开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根底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标准化,又表达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开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根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锋、石小迎、何智。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马维亚、陈蕾、顾岩、顾道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北京市保安效劳总公司、辽宁省保安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保安员。 1.2职业定义 在保安效劳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平安防范效劳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根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案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64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公安、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初级、中级、高级保安员须通过体能测试。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体能测试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5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工程需要确定;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场所进行。 2.根本根本那么 〔1〕遵纪守法,老实守信; 〔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 〔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 〔4〕文明值勤,热情效劳; 〔5〕见义勇为,奉献社会; 〔6〕恪尽职守,保障平安。 2.1.3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2〕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合同规定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信息平安。 〔3〕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5〕根底根底理论知识 〔1〕保安效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