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项目竞赛方案
“园林景观设计”项目竞赛方案 第一部分 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园林景观设计。 二、竞赛目的 通过此项目竞赛,检验和展示参赛选手对园林景观设计的理解以及运用马克笔彩铅等工具结合计算机协助设计技术(运用AutoCAD软件)绘制园林景观图纸的实力、效率及职业素养,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育模式改革与创新,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满意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本竞赛项目竞赛方式为个人竞赛形式,每校至多2名选手。 2.参赛选手应为选手为2012年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不分专业。 3.竞赛实行CAD绘图考试和手绘效果图技能考核相结合,其中CAD绘图考试占70%,手绘效果图考试占30% 4.竞赛时间为CAD制图(上午)180分钟,手绘效果图制图(下午)180分钟,全程竞赛时间为360分钟。 (二)竞赛内容 依据教化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规定,参照劳动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结合园林类及相关专业教学实际进行竞赛,详细内容和要求如下: 1.方案设计及AutoCAD制图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中小型园林绿地设计方案及AutoCAD制图。要求充分考虑现状条件,抓住场地特征,正确分析各相关要素。总平面设计应反映时代特点,合理运用地形、水、植物、构筑等景观设计要素,方案功能合理,交通清楚流畅,构思具有可行性和肯定的独创性。植物配置,留意乔、灌、草的合理配置和季相效果。设计需满意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符合人体工程学和景观设计常规要求。图面表达清楚美观,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规范。 (2)场地要求: 机房、P4以上计算机。软件条件:XP操作系统、中文AUTO CAD2012版。 (3)设计环境:设计面积约5,000平方米(竞赛时供应CAD版的现状平面图及设计所须要的CAD版园林植物平面图例)。 (4)设计方案要求:设计方案表现形式不限,要求参赛选手绘制CAD平面布置图1张、CAD植物布置图1张,并对自己的设计方案写出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5)图纸规格:设计作品由组委会统一打印出图,图纸尺寸为420*297(A3图纸),参赛选手依据打印图纸的图幅确定比例,竞赛结束时将设计图存储到指定地址。 (6)图例:设计图中的图例必需依据《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中要求制图。 2.依据设计方案手绘效果图 (1)在规定时间内,由参赛队员依据自己CAD设计的园林景观方案,完成该园林绿地主景效果图,图纸尺寸为420*297(A3图纸),并配以150-300字的文章说明。图纸要求:上墨线,上色调,表现方式不限。 (2)场地要求: 绘图室、手绘效果图制图部分:工程绘图桌(规格:绘图桌台面高为750mm,绘图板宽为900 mm,绘图板长600 mm,绘图板底部挡板高与绘图板28mm。)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出场依次、位置、竞赛所用材料、工具由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2.选手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依据指定位号参与竞赛。迟到15分钟者,取消竞赛资格;竞赛起先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3.选手应在竞赛试卷或实物标签上填写竞赛号。试卷或实物标签上不得有任何示意选手身份的记号和符号,否则取消成果。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别状况,需经评委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耗用时间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5.手绘效果图制图竞赛设备及用具 序号 设备及用具名称 数量 规格 1 A3空白图纸(承办方供应) 2张 2 彩色铅笔(参赛方自备) 不限 3 马克笔(参赛方自备) 不限 4 针管笔、铅笔(参赛方自备) 不限 5 图版(参赛方自备) 不限 6 丁字尺、三角板、圆规、曲线板、模板、比例尺、云形板、界尺、擦皮、透亮胶带、小刀等一般绘图工具(参赛方自备) 不限 。 五、竞赛场地与设备 (一)竞赛场地 1. 方案设计及AutoCAD制图部分在机房。 2.手绘效果图制图部分在制图室。 (二)竞赛设备 1. 方案设计及AutoCAD制图部分:P4以上计算机。软件条件:XP操作系统、中文AUTO CAD2012版。 24寸A1打印机 2.手绘效果图制图部分:工程绘图桌(规格:绘图桌台面高为750mm,绘图板宽为900 mm,绘图板长600 mm,绘图板底部挡板高与绘图板28mm。) 六、评分规则与标准 (一)评分规则 1.裁判队伍由专业老师或行业专家组成,裁判长应具备肯定的技能竞赛组织和评判阅历,裁判队伍的组成须经大赛组委会确认。 2.竞赛成果及排名审定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成果审定工作在竞赛结束后进行,成果及排名经大赛组委会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3.竞赛结果文件及评定过程文件在竞赛结束后收集存档。 4.现场裁判人员配备实行回避制度,由裁判长确定裁判人员调配。裁判人员在执行监考、评判、阅卷、检测评分、成果审定等工作期间,一律不得运用通讯工具和会客。 (二)评分标准 1.评分采纳百分制,由项目组专家评委统一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价要素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1 方案设计实力 (25分) 正确识读现状图、抓住场地特征、正确分析各相关要素、对不利因素的规避 5 功能合理,空间层次丰富、组合有序 5 交通清楚流畅并处理好对内对外交通关系 5 景点造型稳定、景观效果良好、 5 主题突出、构思具有可行性和肯定的独创性 5 续上表 2 艺术构图与景观要素 (15分) 功能与艺术构成合理、组团结构基本合理 5 尺度相宜,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5 景点布置有序、景观效果良好 5 3 种植设计 (15分) 乔、灌、草的合理配置和季相效果 5 乔、灌与植被表达明确、比例符合树种特性 5 疏密有序、乔木组合相宜 5 4 制图与表现 (15分) 平面布局合理、图面表达美观大方 5 景观元素表达清楚、熟识图例的选用 5 图层特性设置合理、比例适当 5 5 手绘效果图图面表达(30分) 依据各参赛选手CAD设计的平面图绘制主景效果图,构图合理,比例恰当 15 表现技法娴熟,色调显明,图面表达美观 10 细部刻画精彩,主次有度 5 合计 100 七、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由201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设置。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嘉奖,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队申诉均由领队依据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看法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 (二)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全部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当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允、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看法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