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办法[1]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质量标准化处分细那么 第一局部 平安管理 一、一般性平安管理处分规定 〔一〕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矿灯、自救器、穿工作服、胶鞋、戴平安帽并系帽带;穿戴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否那么每缺少一项罚款200元。 〔二〕禁止携带火种、烟草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入井;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禁止酒后入井,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三〕入井人员必须穿着整齐,袖口、领口必须系好,否那么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禁止入井。 〔四〕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平安培训,考试合格前方可入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平安培训,私自或允许上岗者,对其单位罚款1000元,对本人罚款2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 〔五〕各区队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平安操作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没有参加学习和签名的职工禁止上岗,否那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元,技术员罚款1000元,对没有参加学习和签名的职工处分200元。 〔六〕发现“三违〞知情不报或对查出“三违〞不按规定处分的,一经调查核实视同“三违〞人员对待,参照三违处分细那么加重处分。 〔七〕人员或车辆出入井未登记的,罚款100元。 〔八〕入井司机必须持车辆驾驶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九〕车辆信号不全、刹车不良、尾气烟大等禁止入井;灭火器不完好的车辆禁止入井。违者罚款100元。 〔十〕车辆超速、超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一〕井下人员定位卡未佩戴或损坏的人员禁止入井;出入井定位卡信息未识别和捎带定位卡出入井的当事人、责任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十二〕雷管、炸药的使用情况必须如实登记,否那么每发现一项内容不符罚款200元。未按规定运输雷管、炸药,处分责任人500元,责任单位2000元。 二、 事故处分规定 〔一〕井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安监部井口信息站和生产调度室,对隐瞒、瞒报、迟报或谎报事故的,对其事故单位罚款2000-10000元,对跟班领导罚款1000元。 〔二〕事故的处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文明生产和牌板管理处分规定 〔一〕采掘工作面及顺槽巷道无淤泥积水,巷道水沟畅通,水沟内无杂物,否那么每发现一处,每处处分责任单位500元。 〔二〕采掘工作面顺槽锚网支护完整有效,不得有拖网、吊网,撕网现象,否那么每发现一处处分责任单位500元。 〔三〕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掘进工作面后巷和系统巷道无浮碴、杂物、线缆头、垃圾等,否那么每发现一处,每处处分责任单位200元。对于连续浮碴、杂物、垃圾的,按长度进行处分,每米处分责任单位500元,对于车辆等撒漏造成文明生产问题,发现一次,同等处分撒漏单位。 〔四〕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和掘进工作面后巷材料、工具、设备和备用件码放整齐,并悬挂有标志牌,否那么每发现一处,处分责任单位200元。 〔五〕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和掘进工作面后巷牌板整洁,吊挂或放置整齐,否那么,每发现一处,处分责任单位200元。 〔六〕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和掘进工作面后巷设备干净手摸无明显粉尘,设备维护保养好,标志齐全,牌板齐全,否那么,每发现一处,处分责任单位200元。 〔七〕采煤工作面顺槽和掘进工作面胶带输送机机架、托辊齐全完好,胶带不跑偏。电缆悬挂、管道铺设符合规定,否那么发现一处,处分责任单位500元。 〔八〕采煤工作面顺槽和掘进工作面胶带输送机下无浮货。采煤工作面转载机两边无浮货。否那么,每发现一处处分责任单位500元。 第二局部 矿井标准化处分条例 第一章 综采面质量标准化处分细那么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危险工作面,立即停产整改,处分综采队3000元,并处分队长500元。 1、发生冒顶〔冒顶高度1米以上,长度2米以上〕,或当月因冒顶影响生产一个小班的。 2、工作面顶板出现台阶下沉长度超过10m〔初期来压和周期来压除外〕。 3、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支架接顶不严实,有顶底板失控现象,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大于100mm/m。连续三架〔包括三架〕支架前梁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大于300mm。 4、工作面漏液、串液、卸载支架超过5架或连续5架支架不接顶。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工作面,处分综采队2000元,并处分队长300元。 1、综采支架不垂直顶底板,倾斜大于±5°。相邻支架间有明显错荐〔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咬架,架间空隙大于200mm。 2、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小于规定;没有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及支架乳化液浓度不够。液压支架及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低于规定值的80%。 3、工作面支架漏液、串液、卸载的超过3架。 4、上、下平安出口任一个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两顺超前支护高度低于作业规程规定。 5、工作面端头支护质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 6、工作面支架及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支柱超高使用的。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定为优良品,处分综采队1000元,并处分队长200元。 1、工作面采上下于规程规定,长度大于10米的〔遇地质构造或调整溜子平直期间例外〕。 2、工作面没有到达三直两平两畅通。支架未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超过±100mm。 3、工作面无显示支护质量数据〔矿压监测和压力表〕。 4、采煤机不完好,有漏油、缺齿等现象。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进行处分。 1、工作面支架里出外进正负偏差超50mm,中心距超过100mm,每架处分50元。 2、工作面溜子飘链、底板不平、割前梁,每架处分50元。 3、两顺超前单体每少打一根处分50元;连锁绳及柱冒一处未连锁每处分50元;超前单体间距不符合规程规定、支设不成线每处分50元。 4、电缆滑道未拆〔以不影响生产为准〕每根处分100元;未吊到位〔至少以组合列车最后板车超前60m〕每根处分200元。 5、工作面及两顺槽积水超过标准未排,每处处分100元。 6、机尾平安出口及铲板前浮煤未清,一次处分100元。 7、机头平安出口及超前段30m范围内及时清理浮煤,保证人员行走和搬运物件畅通,否那么一次处分100元。 8、支架大脚前及脚踏板浮煤、电缆槽浮煤未清,处分50元/架。 9、工作面支架发生咬架、倒架,每架处分200元。 10、工作面正常段〔除上下两端头过渡段〕采高不得低于2.8米,否那么每架处分100元。 11、任意留底煤或丢顶煤影响采高,每架处分50元。 12、所有液管有跑、冒、滴、漏现象,每处处分50元。 13、液压支架操作手把动作不灵每架处分50元。 14、采煤机每个滚筒截齿缺少3个以上〔包括3个〕,一个处分200元,采煤机有漏油现象,由于检修不到位带病作业1次处分200元。 15、支架顶接顶不严密,仰、俯角大于7°,支架未垂直顶底板,倾角大于±5°,每架处分50元。 16、乳化液泵站压力〔31.5Mpa〕小于规定;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及支架乳化液浓度〔3—5%〕不够;液压支架〔除上下两端头过渡支架〕、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及超前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值的80%,一处处分500元。 17、机头或机尾起桥,哑铃销子拉断,溜槽错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