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投资合作协议书(乙方)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共同投资 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投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投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按其各方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甲、乙双方的共同投资于该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双方委托甲方代表执行该公司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或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处置; 2.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按各方出资比例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决定。 6.出现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该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 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双方投资人同意; 2. 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 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甲、乙双方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该公司正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该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转让其财产份额,如乙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同时转让人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甲方私自以其共同投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 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