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口腔医院基本标准
v1.0 可编辑可修改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 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 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 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 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 敷料柜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三用枪 1支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病历书写柜 1张 医师座椅 1个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