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干预对推拿治疗纤维肌痛综合征疗效的影响
心理干预对推拿治疗纤维肌痛综合征疗效的影响 【摘要】 【目的】观察心理干预结合推拿治疗纤维肌痛综合征的治疗作用。【方法】采用随机对照的方法,将68例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4例。两组均给予推拿和阿米替林治疗,观察组结合心理干预。用目测类比定级法和汉密尔顿抑郁量表进行临床疗效评定。【结果】综合疗效方面,观察组资料完整的33例患者中,临床治愈9例,显效12例,有效10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为939%;对照组资料完整的32例患者中,临床治愈3例,显效8例,有效13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为750%;观察组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有显着性意义。VAS和HAMD量表评分方面,治疗后两组的VAS和HAMD量表评分均较治疗前有显着改善,且观察组在改善VAS和HAMD量表评分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结论】推拿治疗过程中结合心理干预具有独特优势,能使患者不良情绪得到明显改善,临床疼痛症状和压痛点减少、敏感度减轻,疗效优于单纯推拿加药物治疗。 【关键词】 心理干预;推拿;纤维肌痛综合征/治疗 纤维肌痛综合征是一种原因未明的临床综合征,其特征为慢性广泛性肌肉骨骼疼痛、晨僵及全身性疲劳,伴有失眠、心理障碍,是最常见的风湿病之一。1990年美国风湿病协会分类标准定义为弥漫性的慢性疼痛、持续3个月以上,累及身体两侧及腰上下部,18个特殊压痛点中大于11个压痛点有压痛增强,症状常因劳累、应激、缺乏睡眠和天气的改变而加重[1],同时FMS患者常伴有焦虑、忧郁、恐惧等精神症状。目前阿米替林是治疗FMS的主要药物,但疗效不理想,且副作用较多。推拿治疗疼痛缓解明显,但症状反复、时轻时重。本研究是在推拿手法治疗加用小剂量阿米替林的基础上结合运用心理干预、心理辅导的组合设计,与推拿加服用阿米替林组进行相关资料的比较分析,以探讨治疗FMS效果理想的治疗方案。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组68例,均为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本院推拿科病人。患者按依次编好1~68的顺序,令末位数为单数的随机数字相应序号的受试对象分配至观察组,双数和零者进入对照组,各34例。观察组男4例,女30例,平均年龄3526岁,病程5个月至5年;对照组男3例,女31例,平均年龄3751岁,病程4个月至5年半。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等资料比较,差异均无显着性意义,具有可比性。 12病例选择标准 121诊断标准参照美国风湿病协会1990年修订的纤维肌痛综合征的诊断标准[2]:广泛性疼痛病史:全身疼痛,包括躯体双侧上、下部和脊背部疼痛,持续3个月以上。躯体上18个痛点至少有11个有压痛。其中18个痛点是:枕部,枕下肌附着处;颈下部,颈5~7横突间隙前方;斜方肌,上缘中点;冈上肌,接近肩胛骨上缘中点;第2肋,第2肋软骨结合处或结合处上方外侧;外上髁,距上髁2cm处;臀肌,臀部外上1/4肌肉隆出处前方;大转子,股骨大转子突隆处后方;膝部,与关节线最接近的脂肪垫中点。还可有以下症状和体征:不动时痛更甚、软组织肿胀、受累肌肉痉挛或可触及结节,情绪波动和抑郁、记忆力减退或注意力难集中、长期疲倦、睡眠紊乱、运动失调和对环境敏感。 122纳入标准符合上述纤维肌痛综合征诊断标准;持久的或慢性的广泛性疼痛,肌肉强直和压痛为诊断要点;能配合医生完成评估,坚持按要求完成治疗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123排除标准排除其他引起疼痛的疾病,与肌筋膜痛综合征、风湿性肌痛、慢性疲劳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相鉴别和排除。合并有严重冠心病、高血压等急重症者,久病体弱、严重神经官能症,不能按本法要求治疗及资料不全者,均不纳入观察对象。 2研究方法 21治疗方法 211观察组 2111推拿方法患者俯卧,自然放松,先施法,自上而下,于颈背部、腰骶部患处施术5min;沿颈背腰部循督脉、脊柱两旁华佗夹脊穴、两侧膀胱经由上而下进行拇指推和掌推手法,直至发热且深透到体内,掌根回旋按揉10次左右,用力均匀,以患者可以忍受为度。再用拇指关节面为着力点在每个痛点上由外至内,由轻到重,由浅入深于痛点、条索或结节处施以弹拨法和拇指推法,弹拨20~30次、拇指轻推20~30次,使局部痉挛肌肉得以舒缓放松、硬结软化。最后提拿肩井、风池、颈部;点按风池、风府、颈夹脊穴、肩井、秉风、天宗、背夹脊穴、阿是穴等;拍击法,沿脊柱自上而下至小腿部空心掌拍打4~5遍。隔日1次,10次为1个疗程。 2112心理干预接诊时询问病情、检查压痛点、进行初步诊断。在推拿治疗过程中详尽了解病情及疾病的发生时间、患者的家庭情况、生活习惯、心理状况、对疾病的认识和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检查治疗经过。每次推拿治疗的同时采用开放式,鼓励患者放松自己,倾诉其内心的苦闷和不快,使其不良情绪宣泄出来,医生一边推拿治疗一边做一个忠实、耐心的听者,适当引导患者倾诉与病痛相关话题。或者采用讨论式的交谈方式,耐心听取患者的倾诉。通过交流,提高病人对纤维肌痛综合征的认识,明确纤维肌痛综合征是慢性疼痛性疾病,不会导致残障。让患者了解心理、生活、工作压力与纤维肌痛综合征发生、发展、预后的关系,消除顾虑和不必要的悲观失望,激励患者积极治疗。 2113西药治疗阿米替林25mg,每天2次,连续口服20d。 212对照组推拿治疗和口服阿米替林25mg,每天2次,连服20d。 22观察指标采用目测类比定级法和汉密尔顿抑郁量表对纤维肌痛综合征进行评估。目测类比定级法:以一条10cm长的直线,两端分别代表无痛和剧痛,患者在其中画线以表示疼痛程度,是用于了解患者所受的疼痛类型及程度的量表。0分:0cm,无痛,无任何疼痛感觉;2分:1~3cm,轻度疼痛,不影响工作、生活;4分:4~6cm,中度疼痛,影响工作,不影响生活;6分:7~10cm,重度疼痛,疼痛剧烈,影响工作及生活。治疗前及治疗后均由病人根据自己的痛觉在长为10cm线上画明疼痛所在的位置。汉密顿尔抑郁量表,是临床上评定抑郁状态时应用得最为普遍的量表。本研究使用的24项版本,大部分项目采用0~4分的5级评分法。各级的标准为:0分为无;1分为轻度;2分为中度;3分为重度;4分为极重度。少数项目采用0~2分的3级评分法,其分级的标准为0分为无;1分为轻~中度;2分为重度。采用交谈与观察的方式,评定入组时情况,治疗20d后以同样方式再次评定,比较治疗前后症状和病情的变化。 23疗效评定标准目前尚无评定纤维肌痛综合征疗效的统一标准[3]。因该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弥漫性慢性疼痛,除“压痛点”及一些伴随症状外,无其他客观体征。因此,其疗效主要根据治疗后压痛点的疼痛程度、数目及伴随症状的变化而判断,以临床症状及体征改善为主要标准。本研究疗效评定参考王寿彭等[4]疗效标准:临床治愈:周身疼痛及压痛点消失及伴随症状消失,社会适应性良好,恢复正常工作,随访半年以上未复发,VAS疼痛指数减少≥75%,HAMD总分减分率≥75%。显效:疼痛及僵硬症状有很大好转,疲劳感和睡眠状况有所改善,其他相关症状基本消失,6个月内有复发,但同法治疗仍有效,VAS疼痛指数减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