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的部署和要 求,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 华西品牌美誉度,维护公司社会信誉,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 康发展,根据《华西集团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 公司制定了《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 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认 真执行各项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 1、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施工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4、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总承包单位)自查自纠表 5、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检查整改 表 6、建设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检查项目现场须提 供材料清单 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1: 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为 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华 西品牌、维护公司社会信誉,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两年的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相关 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工程 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提升工程 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公司工程质量总 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治理范围 公司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 障性住房、市政桥梁、隧道、道路等民生工程。治理行动围绕 工程项目的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开展。 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为使 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专项治理效果,公司决定成立工程质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成如下: 组长:庞道真 副组长:孙跃红 成员:李兵、毛柱强、王朝蓉、李万培、曾令芬、 冯艳洁 董平、古 庆、皮 君、刘渝云、何泽润、 田太君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部、 成本控制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技术中心、法律债权事务 管理部、材料设备管理处、监察部、审计部。其中,牵头部门 为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和市场营销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公司市场营销部。各成员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相关 工作的具体推进。 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且由行政主要负 责人任组长,确保专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有序推进。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2014年12月中旬)。2014年12月中旬,召 开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大会,宣贯文件,部署 启动公司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专项方案。 (二)自查自纠(2014年12月-2015年1月)。各单位是工程质量 专项治理的执行单位,各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 质量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由本单位第一责任人挂帅,成 立专项治理行动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切实有效的检查、治理方 案,针对每一个工程项目按照“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总 承包单位)自查自纠表”(附件4)、“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 动(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检查整改表”(附件5)包含内容全 面开展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出来的违法违规隐患,各单位应做 到整改“四落实”,即落实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落实整 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效果。凡因违法违规被相关 部门通报和处罚的,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惩处。 (三)阶段性总结(2015年2月)。各单位对本单位工程质量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提出建立健全合 理合法的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 (四)持续改进(2015年3月-2016年6月)。各级单位根据专 项治理方案持续开展质量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总结,建立健全 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将专项治理与本单位相关业务的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及月度检查等相结合;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情况 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情况,及时调整专项治理的重点环节。 (五)公司督查(2015年3月-2016年6月)。公司将由公司领 导带队,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方案落实情况及整改情况,发现开展专项行动不主动、方案落 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不理想的单位将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检查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中也将 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六)全面总结阶段(2016年7-8月)o各单位对本企业工程 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出建立 健全合理合法的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各单位两年行动 总结报告。公司拟召开专项治理总结大会,通报工程质量两年 治理总体情况,形成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总结报告。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公司牵头部门: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部 责任单位:公司所属各单位 具体要求及措施: 公司下属单位包含了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因此,公司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 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以及各省市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好公司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 管理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 1. 落实公司法人代表人授权书的签订 按照住建部、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全面落实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筑工 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 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已开工、正在 建设的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应立即清理、补签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项目负责人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 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终身责任。 公司各单位应立即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还未开 工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对已开工的工程项目还未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限2015 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补签手续。 2. 落实公司责任主体承诺书的签订 (1)关于项目经理部承诺书、责任书的签订 公司各工程公司、开发公司等单位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 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 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排查各项目部项目经理 签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情况,还没签订的要立即补 签。另外,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 人、各类工长、质量(安全)员、取样员、材料员等相关管理 人员也应相应签订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 (2)承诺书、责任书的签订时间要求 对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上岗前签订 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附件3),工程项目的其他相 关管理人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