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标准》完整板式
1.2声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 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4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 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址 (bz. mep. gov. cn) 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93)废止。 特此公告。 2008年8月19日 刖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 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测量方法》(GB/T 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 整; —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3096—93和GB/T 14623—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 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声环境质量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 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 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15173声校准器 GB/T 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7181积分评价声级计 GB/T 50280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JTG 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A 声级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山表示,单位dB(A)o 3.2 等效连续 A 声级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7内/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匕服危表 示,(简写为Leq),单位dB(A)o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知=10也(*。时5) 式中:La——广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3 昼间等效声级 day-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 >夜间等效声级 night-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声级A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山表示,单位 dB (A) o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声级A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表示,单位 dB (A) o 3.4 昼间 day-time、夜间 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的时 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 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 5 最大声级 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频发或偶发噪声事件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匕第表示, 单位dB (A) o 3.6 累积百分声级 percentile sound level 用于评价测量时间段内噪声强度时间统计分布特征的指标,指占测量时间段 一定比例的累积时间内A声级的最小值,用Lv表不,单位为dB(A)。最常用的是 Lio、Aw和应,其含义如下: L io——在测量时间内有10 %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峰值。 L50——在测量时间内有5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中值。 Lao——在测量时间内有9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本底 值。 如果数据采集是按等间隔时间进行的,用M也表示有N%的数据超过的噪声 级。 3.7 城市 city、城市规划区 urban planning area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 由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 划控制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 3.8 乡村 rural area 乡村是指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 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3.9 交通干线 traffic artery 指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 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应根据铁 路、交通、城市等规划确定。以上交通干线类型的定义参见附录A。 3. 10 噪声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11 突发噪声burst noise 指突然发生、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锅炉排气、工程爆破等产 生的较高噪声。 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 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 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 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