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Xx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我县基 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引导各学校树立正 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构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建 立导向正确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 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突出“以教学质量为中心,以管理育人为主线,以人的发展 为目标“的办学思路,突出“争先、务实、创新“精神,高目标定位, 高起点追求,高强度推进,围绕“咬住中心,科学定位,分层推进, 联动发展“的管理思路,实行科学的“末位淘汰“、“捆绑式管理“的 竞争机制,引导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 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创新人才,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 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各校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着力提高质量, 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教学计划,遵循教学规律,注意开足开齐课程, 实施校本教研,提高教学效果,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宽厚的基 础。 3、实施科学评价,在评估指标和权重的分配上,立足于科学、 客观,有利于全面评价学校工作,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利 于学生全面发展。在评估标准和方法上,体现科学导向和可规范操作。 4、评估方案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 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及评估方法 (一)教学质量评估(100分) 1、毕业会考评估(60分):毕业会考成绩的评价仍采用“四高 一低”和“三高一低”的评估方法(酌情调整参考率权重)。 2、全能竞赛(毕业班)评估(20分):在20想年5月20日左 右进行六年级全能竞赛,参赛人数二10+六年级总人数的5% (参赛人 数在10人至40人之间)。 3、抽样评估(非毕业班)评估(10分):本年度对非毕业班进 行教学质量随机抽测,抽测时间贯穿于整个学年。 4、教学质量过程监控评估(10分):详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 教学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估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xx教研[20 x妇xx 号)。评估分二课堂教学与效益(3分)+教学管理(4分)+课程改革 (3 分)。 5、学校特色评估(加10分) 由各校在9月1日前上报学校特色创建项目,以局批准各校特色 项目为准。评估方法:学校特色分=5X特色学生参与率+获奖质量分 (国家5、省4、市3、县1),特色学生参与率以局验收为准,获奖 质量分以提供相应获奖证书为准。 (二)教育管理评估(100分) 1、基础目标评估(20分):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要求及办法得分备注 基础目标评估10分学前一年入园(班)率2目标为99%,不达 目标不得分 学前三年入园(班)率2目标为87%,不达目标不得分 小学入学率2目标为100%,不达目标不得分 小学在校生巩固率2目标为100%,不达目标不得分 三残儿童入学率2目标为95%,不达目标不得分 布局调整巩固2以《方案》为准:完成目标得2分,完成90%以 上得1分,已完成布调任务得满分。 六有工程8以《方案》为准:完成目标得8分,完成90%以上得 4分。 2、创建评估(20分): 省级创建评估通过综合积10分,单项积8分;市级创建评估通 过综合积8分,单项积6分;县级创建评估综合积6分,单项积4分 (创建及其它重大活动评估分最多不超过20分)。 3、学校管理评估(20分): 县局每学年度对各学校常规管理组织定期或随机抽查,采用量化 积分的办法评出示范校、达标校、不达标校。评估方法:将各次视导、 督导、常规管理、学籍管理得分累积排名,评估分=[(评估学校主体 数+1-校名次)/评估学校主体数]X30o 4、竞赛活动评估(30分): 凡县教育局组织的面向全县师生的各项团体竞赛,均采用量化的 方法进行评估积分。评估方法:将各次竞赛得分累积排名,评估分 =[(评估学校主体数+1-校名次)/评估学校主体数]X30o县局组织 的重大活动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5、教科研评估(10分): (三)综合评估分二教学质量分X70%+教育管理分X30%o (四)评估结果的处理及奖惩办法 1、根据综合评估得分排名,前8名的单位为本学年度小学教育 教学质量A类学校,9-14名为B类学校,其余的为C类学校。凡被 评为教育教学质量“八强校“的领导和责任人,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 2、综合评估与上一学年度相比,A、B、C类的学校本学年度排 名分别上升1、3、5名的,则获得本学年度质量进步奖,教育局给予 表彰和奖励;排名分别下降6、5、3名的,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和责任 人黄牌警告。 3、连续三年被评为C类的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和评模选优时, 名额要适当减少,主要领导和责任人不得参加评优。 4、凡综合评估分低于60分的,学校正副校长全部免职,待聘待 用;如综合评估分排名末位的,且与倒数第二名相差10分以上的, 同时校长进取心不强,学校管理混乱,所参与评估的工作均居全县下 游的单位,学校正副校长全部免职、待聘待用;倒数二、三名的给予 黄牌警告。凡黄牌警告连续达两次的,视同末位,对学校正副校长实 行淘汰;常规管理验收不达标的也视同末位,对学校正副校长实行淘 汰。 5、《评估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得被 评为先进集体。 (1) 本学年度内有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伤亡事故的; (2) 师生中有违法犯罪或有严重违纪行为; (3) 教职工中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分的; (4) 违反财务规定,收费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的。 (5) 因管理不到位对教育形象有损害的。 (6) 违反局四条禁令的。 三、本方案解释权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