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共卫生应急专题预案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立即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食品卫生法》、《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企业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在我企业忽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和因自然灾难、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引发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中包含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订预案。 (二)工作标准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升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方法,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应急贮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立即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觉、早汇报、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施分级管理。县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根据预案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3、依法规范,方法果断。企业按摄影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有效开展监测、汇报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理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优异、完备科学技术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1、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企业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董事长担任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负责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决议。 指挥部组员单位关键有: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处、人力资源处、综合办公室、机电管理处、通防处、地测防治水处、培训处。 2、指挥部部分组员单位关键职责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抢救援工作; a、组织制订本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抢救援预案; b、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抢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c、检验督促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方法和物资、器械、防护用具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抢救援具体指挥工作。 a、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公布和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抢救援命令、信号; b、组织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抢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c、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件情况。必需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d、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抢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二)日常管理机构 企业设置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全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其关键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政策方法、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组织和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培训;指导各矿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对全县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员伤亡紧急医疗救护工作;承接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包含公共卫生问题组织协调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包含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尤其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通常(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汇报 (一)监测 根据国家要求,建立全企业统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汇报网络体系,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管理和监督,确保监测质量。 (二)预警 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所属矿井传染病等监测分析,立即向县卫生部门做出预警汇报。 (三)汇报 1、责任汇报人、汇报方法 企业全部工作人员;设置全企业统一“6296755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汇报电话。 4、汇报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分为首次汇报、进程汇报和结案汇报,要依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立即汇报事件进程。 首次汇报未经调查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起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初步判定和拟采取关键方法。 经调查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应包含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定、控制方法等内容。 汇报具体要求根据卫生部相关要求实施。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标准 1、科学决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企业立即向市卫生部门汇报,组织教授咨询委员会对事件进行分析、评定,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并提出应对方法。 2、分级响应。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依据对应等级开启应急反应。 3、快速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方法,以快速高效方法控制事态发展。 4、立即调整。依据不一样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特点,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停扩大事件,应立即提升预警和响应等级;对范围局限,不会深入扩散事件,应对应降低应急反应等级,立即撤销预警。 (二)应急反应方法 1、各处室 (1)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企业区域内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3)疫情控制方法。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时,依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原因波及范围,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宣告疫区范围,对疫区实施封锁、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公共饮用水源等强制控制紧急方法。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反应 1、尤其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发生尤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向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厅、省人民政府、卫生部和国务院汇报,由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2、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向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汇报,由市人民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