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金芽孢杆菌母药-征求
ICS 65.100.10 CCS G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567.1—XXXX 代替 GB/T 19567.1-2004 苏云金杆菌母药 Bacillus thuringiensis technical concentrates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4.10) 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 发 布发 布 国国 家家 市市 场场 监监 督督 管管 理理 总总 局局 国国 家家 标标 准准 化化 管管 理理 委委 员员 会会 GB/T 19567.1—XXXX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代替 GB/T 19567.1—2004《苏云金芽孢杆菌母粉》,与 GB/T 19567.1—2004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苏云金杆菌母药毒力效价指标,由原标准的分等分级变为统一规定(见4.2,GB/T 19567.1—2004的3.2); ——增加了苏云金杆菌母药毒力效价测定用试验虫的说明(见4.2); ——更改了苏云金杆菌母药中毒素蛋白质量分数, 由原标准的分等分级变为统一规定 (见4.2, GB/T 19567.1—2004的3.2); ——更改了苏云金杆菌母药的pH指标(见4.2,GB/T 19567.1—2004的3.2); ——删除了苏云金杆菌母药的湿筛试验指标(见4.2,GB/T 19567.1—2004的3.2); ——增加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 ——更改了苏云金杆菌母药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见7.2,GB/T 19567.1—2004的6.5); ——更改了苏云金杆菌母药毒力效价测定的仲裁法(见附录C,GB/T 19567.1—2004的附录B)。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4 年首次发布为 GB/T 19567.1-200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19567.1—XXXX 1 苏云金杆菌母药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苏云金杆菌母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和质量保证期以及标志、标 签、包装、储运。 本文件适用于苏云金杆菌鲇泽亚种(B.t.a)和苏云金杆菌库斯塔克亚种(B.t.k)母药产品的质量控 制。 注:苏云金杆菌的其他名称、分类地位和形态学特征等描述参见附录 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 1600—2021 农药水分测定方法 GB/T 1601 农药 pH值的测定方法 GB/T 1604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GB/T 1605—2001 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GB 3796 农药包装通则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毒素蛋白 toxin protein 苏云金杆菌在芽孢形成时期产生的一种伴孢晶体蛋白,是使其产品具有杀虫活性的主要物质。 3.2 毒力效价 toxicity potency 根据产品的生物活性和对生物体的作用来设计试验, 与具有确定国际单位的标样进行对比性生物反 应,测定样品的毒力效果的生物学活性指标,其结果用单位质量的国际单位表示。 4技术要求 4.1外观 灰白色至棕褐色粉末。 GB/T 19567.1—XXXX 2 4.2技术指标 苏云金杆菌母药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苏云金杆菌母药技术指标 项目指标 毒素蛋白质量分数/%≥7.0 毒力效价(H.a.)a/(IU/mg)≥50 000 pH值4.0~7.0 水分/%≤6.0 a H.a.代表棉铃虫(Helicoverpa armigera),也可选择小菜蛾和甜菜夜蛾作为试验虫,试验结果分别表示为毒力效价 (P.x.)和毒力效价(S.e.),但应以毒力效价(H.a.)作为仲裁法。 P.x.代表小菜蛾(Plutella xylostella),S.e.代表甜菜 夜蛾(Spodoptera exigua)。当以毒素蛋白质量分数和以毒力效价表示的结果不能同时满足本文件要求时,按毒素蛋白质 量分数的结果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5试验方法 警告: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 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5.1一般规定 本文件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5.2取样 按 GB/T 1605—2001 中5.3.1进行。 用随机数表法确定取样的包装件; 最终取样量应不少于100 g。 5.3鉴别试验 5.3.1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SDS-PAGE) 本鉴别试验可与毒素蛋白质量分数的测定同时进行。 在相同的操作条件下, 试样溶液与标样溶液应 具有相同的蛋白区带,由此证明产品中的有效毒素蛋白的相对分子质量为130 000。 5.3.2生物测定法 采用形态学特征观察和分子生物学鉴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有效成分的特征参见附录A。 5.4外观 采用目测法测定。 5.5毒素蛋白质量分数 5.5.1方法提要 GB/T 19567.1—XXXX 3 用碱性溶液处理苏云金杆菌母药伴孢晶体,使其溶解为毒素蛋白,然后通过SDS-PAGE,依据蛋白 质相对分子质量的差异,使毒素蛋白与其他杂蛋白分离,之后用电泳凝胶成像系统扫描蛋白区带面积, 进行定量。 5.5.2试剂和溶液 5.5.2.1水。 5.5.2.2十二烷基硫酸钠。 5.5.2.3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 5.5.2.4浓盐酸。 5.5.2.5氢氧化钠。 5.5.2.6甘氨酸。 5.5.2.7甘油。 5.5.2.8巯基乙醇。 5.5.2.9溴酚蓝。 5.5.2.10考马斯亮蓝 R-250。 5.5.2.11甲醇。 5.5.2.12冰乙酸。 5.5.2.13无水乙醇。 5.5.2.140.55 mol/L 氢氧化钠溶液:在烧杯中量取 100 mL 水,缓慢加入 2.2 g 氢氧化钠,边加入 边搅拌溶解,待充分溶解后,放置室温,密闭保存备用。 5.5.2.151 mol/L、pH 6.8 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缓冲液:称取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 12.1 g 溶 于水中,用浓盐酸调至 pH 6.8,用水定容至 100 mL。 5.5.2.16电泳缓冲液:称取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 3.0 g,甘氨酸 14.4 g,十二烷基硫酸钠 1 g,用水 溶解并定容至 1 000 mL。 5.5.2.173×样品稀释液:1 mol/L、pH 6.8 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缓冲液 18.8 mL,十二烷基 硫酸钠 6 g,甘油 30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