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固引剂-征求
` ICS71.100.30 CCS Y 88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标标准准 GB/T 20212—XXXX 代替 GB/T 20212-2006 烟花爆竹 固引剂 Fireworks-Coagulant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2024-10-19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X - XX - XX 发布202X - XX - XX 实施 GB/T 20212—XXXX I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1 4.1 粒度 . 1 4.2 固引效果 . 1 4.3 吸湿率 . 1 4.4 水分 . 1 5 试验方法 . 2 5.1 粒度 . 2 5.2 固引效果 . 2 5.3 吸湿率 . 3 5.4 含水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检验规则 . 4 6.1 组批 . 4 6.2 抽样 . 4 6.3 出厂检验 . 4 6.4 型式检验 . 4 6.5 判定原则 . 4 7 包装、标志、储存、运输 . 4 7.1 包装 . 4 7.2 标志 . 4 7.3 运输 . 5 7.4 储存 . 5 GB/T 20212—XXXX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0212—2006《爆竹用固引剂》。与GB/T 20212—2006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 要结构调整和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文件名称,将“爆竹用固引剂”改为“烟花爆竹 固引剂”(见文件名称); b) 修改了范围,将“爆竹”改为“烟花爆竹”(见1); c) 删除了作废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 d) 修改了“固引剂”和“凝固”的定义(见3.1、3.2); e) 修改了粒度试验筛孔径的要求(见4.1) f) 将“固引效果”及技术要求修改为“凝固效果”及技术要求(见4.2); g) 修改了粒度检验方法(见5.1); h) 修改了凝固效果检验方法(见5.2); i) 修改了吸湿率检验方法(见5.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检验中心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林、黄茶香、朱玉平等。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年首次发布为GB/T 20212-200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20212—XXXX 1 烟花爆竹 固引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用固引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储 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用固引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6003.1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0631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T 41644烟花爆竹 检验检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063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引剂 coagulant 由氧化镁、氯化镁及填充材料按比例混合,具有吸水凝固,用于烟花爆竹引火线固定、筒体封口的 粉状物。 3.2 凝固 solidification 粉状固引剂发生固化反应并干燥的过程。 4技术要求 4.1粒度 经孔径为830 µm的试验筛筛分,筛上物质量分数应≤10.0 %,允许有易碎块。 4.2凝固效果 在环境温度10 ℃以上,相对湿度≥50 %,固引剂用于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固定、筒体封口,放置 36 h后,应凝结牢固,无开裂、脱落现象;但用于开炸效果件或产品的固引剂,在产品燃放时应能散开, 碎片中不应含有直径大于5 mm的块状物。 4.3水分 GB/T 20212—XXXX 2 在4.2条件下,放置≥20天,产品中固引剂水分应小于4 %。 4.4吸湿率 在4.2条件下,放置≥20天,产品中固引剂的吸湿率应小于5 %。 5检验方法 5.1粒度 5.1.1原理 将一定量的样品置于试验筛上,振动筛分,称量筛上物重量计算质量百分含量。 5.1.2仪器 a)试验筛:筛孔 830 µm,符合 GB/T 6003.1 的要求; b)天平:精度 0.001 g; 5.1.3分析步骤 称取 50.000 g 未凝固的固引剂试样置于筛网上,加盖充分振动,称取筛上物重量,重复测量两次。 粒度以筛上物的质量分数 x1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1= ��1 ��0 × 100% ················································(1) 式中: m0——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1——筛上物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5.1.4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差为0.5%,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结果 按GB/T 8170的规则修约至第二位小数。 5.2凝固效果 5.2.1封口牢固性 将装有固引剂的烟花爆竹效果件或产品,经4.2条件凝固后,按GB/T 41644中跌落试验测试底塞牢 固性的方法进行测试。 5.2.2固定引火线牢固性 将采用固引剂固定引火线的烟花爆竹效果件或产品,经4.2条件凝固后,按GB/T 41644中方法进行 承受50 g砝码测试。 5.2.3散开效果 将装有固引剂的烟花爆竹效果件或产品,经4.2条件凝固后,按GB/T 41644中固引剂直径测试方法 进行测试。 5.3水分 GB/T 20212—XXXX 3 5.3.1原理 采用重量法测定固引剂经吸湿凝固后的水分含量。 5.3.2仪器、试剂 a)天平:精度 0.0001 g; b)恒温箱:可控温度 20 ℃±2 ℃; c)烘箱:可控温度 105 ℃±2 ℃; d)称量瓶:Φ40 mm; e)草酸:饱和溶液。 5.3.3分析步骤 将经20天凝固后的固引剂捣碎, 并通过830 µm试验筛, 置于盛有草酸饱和溶液器皿内, 并放入20 ℃ ±2 ℃的恒温箱中4小时,准确称取试样10.0000 g于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然后放入105 ℃±2 ℃烘箱中 干燥2 h,取出放入盛有干燥剂器皿内冷却30 min,然后称重。 水分以质量分数x2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2)计算: ��2= ��3−��4 ��2 × 100%··············································(1) 式中: m2——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3——试样与称量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4——烘干恒重试样与称量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