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空调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建筑空调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建筑空调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施工空调项目的空调选购、安装格力五型系列商用机系统工程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5-97),结合本工程详细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按甲乙双方现场图纸交底后方供应的最终施工蓝图及(工程报价有关说明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书内所列的全部内容。 (作为本合同附件)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设计深化、包质量、包工期、包平安文明、包检测、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如本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6 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7 工程质量: 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需达到 100%,并保证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并应符合国家信息化及弱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结合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的工程质量,以优良为验收准。 1.8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本合同封顶价¥ 元(大写: 元整,含税价),该封顶价是指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1,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图纸交底后方供应的最终施工图纸、2,工程报价有关说明文件文件,3,发标文件,4,工程预算报价书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指定的品牌)在甲方方案及设计施工图不变更状况下,本工程造价高于封顶价¥ 元,高于部分乙方自愿放弃,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分包施工方应上交甲方指定的总包方总包管理费,上交费用为合同预算干脆费的千分之五。 进场施工前将总包方管理费的 60%上交给甲方指定的总包施工方,竣工结 算后五天内将总包方管理费的 40%上交给甲方指定的总包施工方。 1.8,1 方案及材料变更: 工程项目的方案及材料变更的增减: 甲方需以书面的工程变更联系函(1,工程联系函,2,须要更改的旧局部施工图,改后的新局部施工图)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单后,乙方在依据通知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回复函资料为 1,工程联系函,2,须要更改的旧局部施工图,改后的新局部施工图及方案改后新平面局部图纸,现场以施工部位的照片,报价书及现场实际测量尺寸原始件)回复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商讨一样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其计价原则为: 乙方合同报价书中有的项目参照合同报价书计算,方案及材料变更在报价书中无参照价格的,甲乙双方按市场了解的实际价格为签证价款进行计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抬高价格或不予施工,否则视乙方违规并按本合同 9.2 条进行惩罚,工期不予顺延。 方案及材料变更增减的计价结果作为项目增减款项调整工程结算总价。 甲方方案及材料变更乙方未办理双方签证的不予计算,视为乙方自愿放弃。 甲方进行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或更改主材料增减的结算价格。 1.8.2 如依据本合同第 1.8.1 条款需对项目、材料、税项等调整的,按如下计价: 工程结算总价=乙方合同报价书价+项目增减款项+材料价款调整+增减变更项目部分税项调整(材料价款调整及税项调整依据本合同第 1.8.1 条款进行;材料价款调整,该材料价款调整额都归甲方全部。 ) 1.8.3 乙方中标合同价为乙方依据甲方供应的房屋现场实际状况及最终施工图乙方以全部了解清晰状况下和招标文件进行报价,图纸上乙方在报价时如有缺漏项或没提出来的,双方不予另行计价,除特殊说明外,本工程全部项目均已包含在乙方合同报价书内。 其次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供应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壹份,并与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实行爱护措施。 向乙方供应施工所需的总水源、电源,并说明运用留意事项。 2.2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和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有政府明文规定的相关费用甲方担当。 2.3 指派项目经理及监理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如的确须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陆方交底(设计公司,监理公司,甲方设计负责人,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甲方预算经理,乙方),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等有关资料,交甲方审核确认。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爱护规定。 严格依据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隐藏工程及竣工的各项质量检查及检测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规定,妥当爱护好现场四周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承包范围内的垃圾处理等工作, 并担当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四周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施工现场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爱护。 3.7 具备承接本工程的相关资质,负责办理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须要乙方办理的相关手续,并担当相应的费用。 帮助甲方办理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手续。 3.8 为施工工人供应充分必要的劳动爱护措施,刚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担当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伤意外事故保险并把保险单复印件交予甲方、财产损害、群体讨薪等事务的全部责任,全部施工人员每天必需签字及带牌施工。 3.9 协调由甲方独立专项分包的连接及管理工作,甲方协助协调。 3.10 负责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