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制度 目 录 物品分类 。。。.。.。.。。.。.。。。。。.。。.。。。。.。.。。.。。。.。。.2 物品申购制度 .。。.。.。.。。。.。。.。。.。。.。。.。。。.。.。。。。。.。2 应急物品采购制度.。.。。。.。。。.。.。.。.。。。。.。。。.。。.。.。。.。。6 仓库管理制度 .。。。。。.。.。。。。.。.。。。。。。。。。。。。.。。6 1.0 对仓管人员之要求。.。.。。。。.。.。。.。.。。.。。.。.。.。。。.6 2。0 物品验收制度 。。。。。。.。。.。.。。。。。.。。。.。.。.。7 3。0 物品入库制度 。。。。。。。。.。.。。。。.。.。。。。。。.。。.10 4。0 物品保管制度 .。。。。。。。。。。。.。。。。。。.12 5.0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 6。0 工具借用制度 。。。。。.。.。。。.。.。。。.。.。。。。.。.。15 7.0 物品领用制度 .。。。。.。。。。.。。。。.。。。。.。。。。。16 8.0 物品报废制度 .。.。。.。。。。.。。.。.。。。。。。.。。。。。。。。.17 9。0 物品盘点制度 。。.。.。。.。。。。.。。.。.。。.。.。。。18 10.0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9 制服管理制度。.。.。。。。.。。.。.。。。.。.。.。.。。。2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2 物品分类 固定资产的定义 —-- 单位价值二千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低值易耗品的定义 -—- 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办公耗材的定义 ——— 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铅笔、纸张、回形针、订书钉等物品)。 物料的定义 --- 进行物业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第一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制订工作.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各种物品的采购原则上由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负责,但对一些急切需用或专业用品,可由部门主管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采购。 第三条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的验收、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及库存物品的保管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审核及仓库物品稽核. 第五条 各部门主管负责小金额(200元以下)应急物品申购的审批。 第六条 项目经理负责申购计划、零星物品、大额应急物品采购等的审批. 第二章 物品申购制度 第一条 凡管理处为提供服务、管理所需要的有形物料、工具等,均属采购申请范围。 第二条 各部门需新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种其它物资,应先行到管理处仓库领用,仓库无库存的,可申请购买。 第三条 计划采购物品的申购 1、 下列有形产品如公司仓库无储存时,应提出申购计划: ① 公用设施设备、装载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和更新所需的材料、配件、组件; ② 为便于服务和管理所添载的设备、设施、装载; ③ 房屋本体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修缮所需要的材料。 2、 各部门对其使用的常用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每月的耗用量;仓库根据该物品消耗时间的长短定出最低库存量,并于接近最低库存量时提出申购计划。 3、 仓库每月根据最低库存量及管理处相关规定于每月25日前编制《月度申购计划表》,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第四条 零星物品的申购 1、 凡属常用品以外,数量较少,且仓库中没有储存的,可按零星物品进行申购。 2、 零星物品之申购,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列明所需购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或使用个别地方),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第五条 行政人事部门收到各部门上报之《物品申购单》及仓库上报之《月度申购计划表》后,审核各物品之库存情况及报价;对于未知价格物品进行询价后,于每月28日前汇总形成《月度申购预算》,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并将财务部在核实仓库实际库存量、当月实际消耗量、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下月估计消耗量、下月资金预算等项目的基础上,审核月度申购预算,对不合理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审核完毕后于每月30日前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七条 《月度申购预算》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报物业分管领导审批,返还项目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 项目部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已批准之申购预算采购物品.并由物业行政部查验和领取物品 第三章 物品采购制度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管理处常用物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对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应根据不同供货商对不同物品的报价按质优价廉的原则选定固定的供货商。(原则上应找三家以上供货商比价,选择价格较低、信誉较好的供货商作为该物品之固定供货商。跨年度采购必须重新比价,重新选择固定供应商)。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应要求固定供货商每季度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货价和供货品种,及时更新各物品之价格及供应情况,以便采购时可得到最优惠之价格.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在收取已批准之申购预算后,属于固定供货商供应的,通知固定供货商送货上门,并采纳定期结算的方式结算货款。对于不属于固定供货商供应之物品,采购人员应向有关供货商询价,并采纳选择固定供货商的方法选择供货商. 第四条 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供货物品和价格清单,于每月5日前,制订当月《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报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 财务部在核实供应商、物品单价、金额等项目的基础上,审核《采购计划》,对不合理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审核完毕后于每月7日前报项目经理和物业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 《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返还行政人事部并抄送财务部备案。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收到已批准之《采购计划》后,实施采购. 第七条 对于一时在市场上难以购买和购买程序需占用较长时间的物品,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应将情况知会使用部门,以便使用部门能及时实行相应措施。 第八条 凡购进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应先取样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第九条 属业户指定或安排的采购,需得到业户的书面委托并收取订购金(押金)后方可进行。有关资料需保存归档备查。 第十条 供货商报价单原件必须保留于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 行政人事部于年终前1个月根据各部门主管提供之部门采购计划编订年度采购预算,报财务部审核后再报项目经理和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