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程序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物资管理程序 (编号:CWSZ—CX-10) 1 目的 法律规范公司物资管理,明确物资供、管、用的职责,降低材料消耗,确保采购的物资满足施工质量、安全及环保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为完成施工生产而进行的物资采购、验证、供应、管理、搬运及储存全过程的控制。 3 相关文件 3。1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4 定义 4.1 物资 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材料、成品、半成品、购配件、设备。 4。2 物资证明文件 随物资进入现场(仓库)证明其质量的有关文件。包括材质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4。3 标识 标牌、标签、卡片、现场平面布置图. 4.4 供应商 指提供物资及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5 职责 5。1 公司分管领导 5。1。1 负责组织制定并签发公司物资管理文件和《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保证物资采购供应的正常运行。 5.1.2 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 5.2 物资设备管理部 5。2。1 负责材料供方评审,建立《合格物资供方名册》,并定期考察、更新; 5.2。2 负责编制公司材料采购计划; 5。2.3 负责组织主要材料、重大材料、战略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5。2。4 组织材料合同的评审,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5。2.5 负责建立材料合同台帐; 5。2。6 负责施工现场废旧物资的处理; 5。2。7 负责项目竣工后剩余材料、周转材料的评估; 5。2.8 负责市场材料信息询价工作。 5。2。9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材料人员工作和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 5。3 项目经理部 5。3.1 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材料需求总计划、月计划、加工计划; 5。3.2 负责材料的验收验证工作; 5。3。3 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 5.3。4 参加材料综合选择、考察、招标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物资采购 6.1.1 供货方的选择、评价 工程物资按其对工程质量、功能的影响大小分为A、B、C三类(见附录),采纳不同程度的控制方法,并分别对供货方进行选择评价。 6。1。1.1 供货方的评价 a) 应用市场调查、网上查询、实地考察等方法,掌握了解供货方提供采购物资的能力和产品质量等,并评价和选择供货方,填制《合格供货方预审评价表》; b) 根据《合格供货方预审评价表》评价结果,编制《合格物资供方名册》,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A、B类物资采购时,应从《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选择供货方; c) 工程急需或其他特别原因,来不及对某种物资的供货方进行评价时,填写《合格物资供方外采购报告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备案; d) 当顾客通过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合同、或用其他书面形式指定物资供货方时,也应按本程序对其指定的供货方进行评价,并实施物资采购; 6.1。1.2 供货方的选择 公司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在《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选择几家诚信度、质量、价格、供货准时度、供货能力、资金垫付等综合能力好的供方,通过招标、报价会签、询价比价等程序,并填写招标采购相关表格、报价会签单、询价、比价表,经审核批准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6。1。1。3 供货方的评定与更新 a) 对A、B类物资的合格供应方应建立档案,保存对其审批、评定、到供货方验证、不合格品报告、现场对其环境行为监控、技术质量资料等验证记录,以作为跟踪监控、评定的依据; b) 物资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合格物资供方的供货情况,当出现供货不及时、质量保证资料传递不及时、出现不合格品、供货方环境行为不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等现象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供货方,并共同进行分析改进,同时记录存档; c) 每年12月25日前,物资设备部组织对当年供货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填写《供货方评定表》,评定表纳入各合格物资供方的监控档案;对诚信不好的给予除名。 6.2 物资采购文件 6.2。1 材料需求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a) 项目部根据施工预算、月度施工生产计划、加工翻样及技术人员提出的有关要求,编制《材料需求计划》; b) 材料需求计划每月25日前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c) 材料需求计划有变更时,施工单位及时补充材料需求计划,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d) 加工制作的材料需求计划要在使用前两个月报公司物资设备部,要有法律规范图样、加工要求或样品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并注明进场时间; e) 项目技术、预算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施工进度,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分阶段上报甲供材料需求计划表,计划表上必须明确规格、型号、进场日期。 6。2。2 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物资设备部将《材料需求计划》分类汇总平衡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物资设备部进行实施采购。 6。2。3 采购合同 6。2.3。1 物资设备部根据材料计划的内容要求起草合同,其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单位、质量标准及要求、质量资料、交货时间及方式、验证方式、价格、付款方式、服务、违约责任等; b) 加工定做合同,还应包括执行标准图集的编号或技术交底; c) 对采购物资需要或顾客提出在供货方的货源地实施验证时,应在合同中规定验证的方式和采购物资的放行办法。 6.2。3.2 物资采购合同经有关部门会签审批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生效。 6。2.4 非合同订货 a) 与公司长期合作、质量稳定可靠、供货及时、诚信服务好、价格合理的合格供货方,可直接电话通知供货; b) 对零星和小批量材料,由公司物资设备部直接通知供货方供货。 6.3 物资的验收 6。3.1 进场检验 6.3.1.1 工程使用的所有物资(含甲供材料)在进场或入库时,各单位材料员必须按相应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由材料员组织技术、生产、质检人员共同验证签名,填写验证记录。 6.3.1.2 经检验不合格、供量不足或超供的物资,材料员应当场拒收,并要求供应商及时补足或退货,如无法马上退货,对不合格物资标识,做好记录,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3。1。3 收料单位向供货方索要物资材质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文件并存档。 6。3.1。4 现场加工件,由工长组织现场技术、质量人员按《加工单》对加工质量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并在加工单上签字后方可使用。 6。3.1。5 对于采购合同中规定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的物资送达现场后,由收料单位材料员依据合同及物资验收验证记录中的要求予以验收。 6.3。2 材料复试 a) 需复试的材料,各单位要及时取样试验,试验员应及时将试验结果复印件传递给材料员重新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并存档.有见证取样要求的按监理和建设单位要求送有关试验单位进行试验; b) 当物资贮存时间较长发现异常或贮存物资超过期限时,材料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物资进行重新检验和试验; c) 严格按《监视和测量程序》办理。 6.3。3 未经验证物资的紧急放行 a) 若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