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YWSC-1100500002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业务手册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08 月 30 日发布 目录 目录. - 2 - 前言. - 2 - 一、受理范围 - 3 - 二、办理依据 - 3 - 三、实施机关 - 3 - 四、许可人员 - 3 - 五、许可条件 - 3 - 七、许可时限 - 4 - 八、许可收费 - 4 - 九、许可证件 - 4 - 十、许可办理 - 4 - 十一、许可服务 - 7 - 十二、事中事后监管 - 8 - 附件 1 许可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2 表单及文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是官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内容 包括受理范围、办理依据、实施机关、许可人员、许可条件、申请材 料、许可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许可办理、监督检查、投诉举 报等内容。 本业务手册为首次发布,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 并由官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并根据行政审批动态及需要适时进行修 订。 个体工商户变更核准登记手册 一、受理范围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官渡区行政区域内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 二、办理依据二、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三、实施机关三、实施机关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关。 负责 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人员四、许可人员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注册登记人员 五、许可条件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达不到核准条件; 2.提交材料不齐全; 3.提交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六、申请材料六、申请材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1 2 材料名称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 (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 介质 原件 原 件 数量 2 份 1 份 其他要求 1、提交的登记 申请文书与其 它申请材料应 当使用 A4 型纸。 新经营场所证明及 复 印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 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 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 文件 1 份 4 委托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 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 2.提交材料未 注明提交复印 件的,应当提交 原件;提交复印 件的,应当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由申请人签 署,或者由其指 定的代表或共 同委托的代理 人加盖公章或 签字。 3.提交材料涉 及签署,未注明 签署人的,自然 人由本人签字。 七、许可时限七、许可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个体工商户 10 日。 承诺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八、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许可证件九、许可证件 《营业执照》 十、许可办理十、许可办理 (一) 、申请 1、窗口提交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 、关上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 67183282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关霞巷 2 号 (2) 、金马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3924287、66305886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凉亭粮食批发市场内 (3) 、六甲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7395905 地址:昆明市官渡六甲街道办事处为民中心一楼 (4) 、吴井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3304084 地址:环城东路 488 号海棠饭店 1 号楼 2 楼 (5) 、太和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3172891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丰路 6 号(康辉旅行社旁) (6) 、小板桥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7368068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昌宏西路新华丰国际食品城A10 幢 6 楼 (7) 、官渡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7327831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官渡古镇二期状元坊内 (8) 、矣六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6088106、66088107 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二期17 区 4 楼环型车道、 三期 28 区 3 楼环型车道 2、网络接收 网络收件: “云南工 商网上办事大厅” 。 接收时间: 窗口接收: 星期一至星期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网络接收:时间不限。 (二)受理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注册登记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第 六项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 查。 (三)审查 本行政审批事项采用书面审查与听证方式进行。 1、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受理决定后应由相应人员按照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审查是否符合本行政审批的法定条件, 对提交的材料较复杂需申 请人说明的可与申请人进行会谈, 并制作会谈记录。 涉及重大事项的, 应根据会商制度程序会商审查。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 政许可事项,受理后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对行政许可直接涉 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 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决定 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做出 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五)许可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件制作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定相 应证书《营业执照》 、准予注销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 2.证件送达 (1)纸质营业执照:自制作完成之日起申请单位到官渡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服务窗口直接领取。 (2)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 照即可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然后在小程序中下载电子营业执 照。 3、归档 证件送达后 1 个工作日内,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 经办人员进行汇总,每周集中归档。归档时行政审批窗口经办人员将 申请材料和许可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文书转送归档部门。 归档材料包括:申请人提交材料;收件清单、受理决定书、补正 通知书(如发生) ;制造许可工作流转单、审查报告、制造许可证书 (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回证。 十一、许可服务十一、许可服务 (一)许可咨询 窗口咨询: 1、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67177840 2、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 、关上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 67183282 (2) 、金马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3924287、66305886 (3) 、六甲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7395905 (4) 、吴井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3304084 (5) 、太和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317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