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模板】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 ,按要求填写。 ■■ 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名称XX 市东凤镇 XX 食店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本栏。 ) 姓名 住所 经营者信息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999079 ********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张三证件名称及号码**************** XX市东凤镇XXX小区X幢XXX房 省中山市县(市/区)东凤镇(乡/街道) 经营场所 XX 村 XX路(村/社区) XX号 邮政编码528400联系电话******** ■■ 开业登记开业登记 1. 备选字号 (请选用不同 的字号) 2. 申请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备选字号”栏。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从业人数 5人资金数额 3万元 ■ 个人经营 参与经营的家庭 □ 家庭经营成员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 组成形式 □□ 变更登记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 备案备案 备案事项□ 增加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 减少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 备案内容 家庭成员信息□ 增加□ 减少 □ 增加□ 减少 家庭成员姓名家庭成员证件名称及号码 □□ 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清税证明文号 组成形式 注销原因 备注 □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 申请人声明申请人声明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经营者签字:张三 2017年 5 月 15 日 附表 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 姓名 电子邮箱 住所 联系电话 职业状况 经营者 其他信息 张三 XX 市东凤镇 XXX 小区 X 幢 XXX 房 ********邮政编码 文化程度 528425 高中 照片 性别男出生日期1965-10-05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无需填写本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 群众民族汉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填写以下栏目。 证件名称 香港居民 □ 1.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澳门居民 □ 台湾居民 □ 1.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农民 □ 2.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3.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注:1.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 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在选择的类型的“□”中打“√”,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需选择提交一种; 3.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 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证件有效期证件号码 附表 2 承诺书承诺书 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机关名称) : 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 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 可事项目录》 。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 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 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张三 2017 年5月 15日 注:注: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 的家庭成员签字。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申请人依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 和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有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 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个体工商户不使用名称的,无须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 3、“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 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申请变 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4、“经营者信息”栏的“住所”栏,填写经营者身份证载明的住址;“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栏,至 少填写其中一栏。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 政编码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5、“经营场所”栏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 在横线上填写。 6、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登记”栏的有关内容及附表1“个体工 商户经营者登记表”、附表2“承诺书”。其中,不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填写“备选字号”栏;使 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 “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填写拟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并可 在“开业登记”栏中的“备选字号”栏填写备选名称;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 栏填写已预先核准的名称, 无需填写“开业登记”栏中的“备选字号”栏。 “申请人声明”栏由经营者签字; 其中,申请登记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的家庭成员作为经营者,并由全体参加经营的 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组成形式”栏填写不下的,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7、“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 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 表述。 8、 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的, 填写“基本信息”栏、 “变更登记”栏的有关内容及附表2“承诺书”; “变更项目”栏的“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经 营者签字。“变更项目”栏填写不下的,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还需填写附表1“个体工 商户经营者登记表”,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 者都应当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予以确认。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其中, 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同时填写“备案”栏,备案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 9、个体工商户申请备案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的,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