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附件19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生产计划制订的法律规范性 和执行的严肃性,强化生产现场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预控,提 高生产精益化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生产计划是指针对电力生产场所所 实施的维护、修理、改造、电网建设项目、用户工程等工作 而制定的综合性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分为停电工作计划和不 停电工作计划。 第三条 生产计划应根据“年度上报、月度平衡、按周 分解“的编制原则,统筹安排运行设备的修理和改造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 司)所属各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运维的输、变、配电设 备生产计划管理。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进一步明确工区和班组生产计划编制要求、报送范围和具体 执行要求。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省公司 1、生产技术部:是省公司生产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上报跨区电网设备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审 核、下达全省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 划;负责评价公司系统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2、安全监察部:是省公司生产计划实施安全风险控制 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公司系统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风 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是公司系统停电计划的归口管 理部门,参加审核全省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月 度生产计划。 4、基建部:参加审核全省 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 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第六条 省检修分公司 1、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 220 千伏及以上 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变电设备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 责审核、下达本单位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并协调计划实施; 负责评价本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质量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输电运检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 500 千伏及以上 跨区电网线路检修以及全省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A、B、 E 类检修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部门周生 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 控措施. 4、变电运检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 220 千伏及以上 变电站内变电设备A、B类检修(含500千伏继电保护校验) 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部门周生产计划并 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5、各检修分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范围内 220 千伏 及以上输电线路(不含运行维护)、22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内变电设备 C、D 类检修和运维(不含 500 千伏继电保护校 验)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年度、月 度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 险预控措施;负责抄送省检修分公司批复的所辖范围内设备 生产计划给相应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生产班组:负责按本单位(本部门)下达的周生产 计划编制本班组周生产计划;负责执行周生产计划,落实现 场作业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第七条 省建设分公司 负责省域内220-500千伏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归 口管理各属地项目管理处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的停电需 求。具体电网项目的停电需求由各项目管理处根据设备隶属 关系报送相应省检修分公司、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或市检 修公司. 第八条 市供电公司 1、生产技术部:负责上报代维的 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 线路(运行维护)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负责审核、下达 所辖设备(含代维的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年度、月度 生产计划并协调计划实施;负责评价本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 情况并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地域管辖范围内用户工 程项目停电需求的接收工作,并根据设备隶属关系转交相应 省检修分公司、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或市检修公司。 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是本单位停电计划的归口管理 部门,参加审核市域内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4、进展建设部:参加审核市域内设备年度、月度生产 计划. 第九条 市检修公司 负责编制、上报所辖设备(含代维的220千伏及以上输 电线路)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月度、 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监督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 险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1、输电运检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35—110 千伏输电线路(含代维的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检修以 及县域范围内35—110千伏输电线路A、B、E类检修的年度、 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 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2、变电运维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35-110 千伏变电站内设备运行维护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 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 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3、检修试验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35—110 千伏变电站内变电设备检修以及县域范围内 35-110 千伏变 电站内变电设备 A、B 类检修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 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 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4、配电运检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10(20) 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运维、建设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 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 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5、县域检修分公司:负责上报所辖县域35-110千伏变 电站内变电设备和35-110千伏输电线路C、D类检修和运维 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 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6、生产班组:负责按工区(分公司)下达的周生产计 划编制本班组周生产计划;负责执行周生产计划,并落实现 场作业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第十条 市建设公司 负责市域内 35—110 千伏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归 口管理市域内 35—110 千伏电网项目的停电需求.具体电网 项目的停电需求根据设备隶属关系报送省检修分公司检修 分部、市检修公司或县域检修分公司。 第十一条 县供电公司 1、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参加编制县域内设备年度、月 度生产计划. 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配电运检工区:负责编制、上报所辖县域范围内 10 (2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运维和建设的年度、月度生产计 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 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负责评价本单位生产 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生产班组:负责按工区下达的周生产计划编制本班 组周生产计划;负责执行周生产计划,并落实现场作业安全 风险预控措施。 第三章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