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
机械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注: 1.申请行业资质时, 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专业资质(一)和专业资质(二)中的各 2 个设 计类型。 2.机械行业专业资质(一)划分为 6 类,其中每一类别含义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 甲级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 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 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 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 于 2 项,并已建成投产。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 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 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 于 3 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 1 项。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以取得相应行业的设计甲级资 质。 乙级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 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 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 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项目不少于 2 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 1 项。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丙级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 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具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 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 于 2 项。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 度。 承担业务范围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 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 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 务业务。承担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 程项目设计时, 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 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 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二)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甲级 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其规模 不受限制。 乙级 承担本行业中、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 务。 丙级 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规定见有关专项设计资质标 准。 附 则 本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 取得执业资 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注册人员专业包括: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结构、塔架、桥梁)、土木(岩土、水利水 电、港口与航道、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 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 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 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军工、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 程设计实践 10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