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项目部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假如不及时实行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实行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条项目名业务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巡查、归档责任. 第十一条 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项目、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安全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人,对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根据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分包单位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班组、项目部安全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部门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临边、洞口、机电、脚手架、消防、作业平台,其它安全隐患分类由各分包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分包单位、班组、职能科室、项目部. 事故隐患排查流程图 班组排查 职能科室 项目职能部门排查 项目部排查 项目部技术评审定级 项目经理确认 ABC级事故隐患上报公司 公司安全、行保部排查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图 事故隐患档案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A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B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C、D级 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治理目标和任务,实行的方法与措施 进行整改落实 项目部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 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与不合格 隐患整改复查 销档 第十七条 各分包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方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开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项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隐患;项目部各业务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分包单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查。 第十九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分包单位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