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附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序号 信用分项 信用标准 满分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信用 编码 行为代码 (全国) 一 检测行为 1、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 40分 列入1A类 JC—1—01 H1-1—01 2、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列入1A类 JC—1—02 H1-1-02 3、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 列入1A类 JC—1—03 H1-1-03 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列入1A类 JC-1—04 H1-1-04 5、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列入1A类 JC—1—05 H1—1—05 6、转包检测业务的 列入1A类 JC—1-06 H1-2-01 7、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 列入1A类 JC-1-07 H1-3—01 8、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列入1A类 JC—1-08 H1—3—02 9、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未进行上报的机构列入1A类;上报信息不完整或上报内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2分/次 JC-1-09 H1-3—03 10、未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列入1A类 JC—1—10 H1—3-04 11、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档案资料管理混乱-3分/次;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列入1A类 JC—1—11 H1—3-05 12、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的 列入1A类 JC—1—12 H1—3—06 13、拒不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在接受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能如实提供机构、人员资料,或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的 列入1A类 JC-1—13 14、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中未注明见证人单位、姓名 不符合要求的-2分/次 JC—1—14 15、对应采纳IMT检测的项目而未采纳的;或应运用而未运用IMT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的 列入1A类;-5分/次 JC-1—15 16、未按要求签署检测合同的;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合同备案的 -3分/次 JC—1—16 17、未执行规定的检测收费标准,经查实,压价扰乱检测市场秩序 降低价格30%以下-5分/次 JC-1-17 18、异地开展检测工作,未在当地管理部门备案的 -3分/次。 JC—1-18 19、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判 -5分/次;一年中有受到两次或两次以上通报批判的,列入1A类 JC—1—19 二 检测能力 1、动态核查考核不合格的 30分 列入1A类 JC—2-01 2、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不符合规定要求 -3分/次 JC-2—02 3、检测环境、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分/项 JC-2-03 4、检测设备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仪器设备未按时检定 -3分/台 JC—2—04 5、检测仪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2分/台套 JC—2—05 三 管理水平 1、检测机构不如实报送机构和人员信息档案,或未实行实名制管理的 20分 列入1A类 JC-3-01 2、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变更)未及时上报 -1分/次 JC-3-02 3、检测机构未建立健全技术人员档案 -1分/人次 JC-3-03 4、检测机构未建立主要检测设备档案 -1分/台套 JC—3—04 5、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数据上传,致使监管部门无法实施网上监管的 每发现一次扣5分 JC-3—05 6、发现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 -1分/次 JC—3-06 四 综合实力和奖励信用行为 1、持证上岗人员中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所占的数量 10分(加分累计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超出建设部141号令人员配备标准,每2人+1分,最高+3分(进皖检测机构按备案人数参照执行) JC-4—01 2、检测机构通过国家、省级实验室(或检测中心)认定的 国家级+5分,省级+3分 JC-4—02 3、有本行业技术创新并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一完成单位+2分,参加并署名的单位+1分.同一事项取最高分,不同事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JC—4-03 4、编制或参加省、部级标准、法律规范(规程)编制 主编单位:+2分/省级,+3分/部级;参加单位+1分/省级,+2分/部级;同一事项取最高分不叠加,不同事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JC-4—04 5、检测机构获得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 每次:+4分/部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同一事项取最高分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JC—4—05 实际扣分合计 实际加分合计 是否出现1A类项 综合得分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规则 1、4A类等级评定:综合得分90-100分的评定为4A类; 2、3A类等级评定:综合得分75—89分的评定为3A类; 3、2A类等级评定:综合得分60—74分的评定为2A类; 4、1A类等级评定: (1)检测机构有表中所列1A类违规行为之一的; (2)检综合分<60分的评定为1A类; 5、加减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现场检查记录、网上公布情况等为依据. - 5 -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