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山东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 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 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从源头准入、 监管执法、 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 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 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 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 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 运输企业、 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 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 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 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 运输安全治理,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 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山东、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 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 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 施分级分类管理, 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 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 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 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 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 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整 改。 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 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 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 “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 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 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 落实上级部门要求, 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 一致性监管, 严格查处生产、 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 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 入管理办法》,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 改,同时,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国家部委,并配合做好对相关企业的处罚。 落实国家关于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 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 装站点及车辆销售企业,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建立货车非法改 装整治信息通报机制,公安机关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环节发 现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问题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加大对货车 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到 2022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 装、 “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 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指导客货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依法依规 组织生产。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提高重载货车 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并逐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 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 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 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安装驾驶隔离设施,划设乘客 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 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 “两客一危” 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 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 旅游客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 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及时上报缺陷产品信息。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 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 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 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加强市场流通 环节的关键零部件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 件总成质量不符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及时 上报缺陷产品信息。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 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 1 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 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 办理注销手续,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 座以上 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 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 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 严禁违规生产、 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低速电动车。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道路运输有 关职业资格制度,做好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 理等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工作。 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 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 质量监管, 落实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 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 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 信息共享机制。 督促运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