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法规
第一章第一章 畜牧业法规与行政执法概述畜牧业法规与行政执法概述 第一节基础知识第一节基础知识 一、法的基本理论与畜牧业法规一、法的基本理论与畜牧业法规 1、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 行为规则的总和。 2、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从行为规范反映和调整的领域来看,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即 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3)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4)必须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3、 畜牧业法规畜牧业法规是指由国家或相关行政部门制定或认可的, 以国家强制力来保 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确保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和。这里所指的 畜牧业法规是广义的法规,泛指与畜牧业相关的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而从法的具体表现形式看,畜牧业法规又可分为以 下表现形式: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我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国 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因此宪法是制定畜 牧业法规的基本依据,也是畜牧兽医行政的根本法律依据。 (2)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 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例如《兽药管理条例》 。 (4)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和具有管理职权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 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畜牧业的部门规章一般是 由农业部制定的,也有的涉及其他部门的,可以联合制定。 (5)地方性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 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相抵触,且仅在本地区有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后,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了本地区的防疫条例,如《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 (6)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包括民族自治地区 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其他有关畜牧业法规。是指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决定、命令、通告等。 (8)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包括司法解释、立法解释、行政解释或地方性解释等。 (9)国际条约。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国际协定以及我国批准加入的国际条 约。例如,我国加入W 丁 O 后,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协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有关规 定。 (一)行政 二、行政执法 1.行政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行政的含义并无统一的见解, 现将几种主要观点介绍 如下:一是以美国行政学家F.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说为基础,认为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二是以“排除说”为基础,认为行政是指国家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职能,或者说除司法、立 法以外的所有国家作用。三是认为行政是政府事务的管理。这种见解目前在国外比较普遍,与 的行政也比较接近。 从我国当前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活动的实际出发, 多数学者将行政定义为: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即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 行政权力的行为。 2.行政的特征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行政不是一般的社会活动,而是国家活动。也是以国家机关名义 进行并体现国家意志。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代表国家对动物防疫工作 进行管理,通过实施动物防疫行政管理,实现动物防疫行政。 (2)行政具有执行性。行政不是国家的所有活动,是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行政 是一种执行活动,是行政机关执行权力机关意志的活动。 (3)行政具有法律性。依法行政是当代行政法的原则和核心,它要求一切行政都遵循法律所 规定的条件、程序、方法和形式等。畜牧业行政也不例外,如防疫依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 法规,兽药管理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4)行政具有强制性。由于行政是国家的活动,是法律的活动,必然有国家政权和法律的强 制力为保障。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活动,相对人有服从、接受和协助的义务,否则行政主体 借助法律手段强制相对人行政决定。例如,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对生产和人体 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反规定,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 国家有关规定及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 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行政主体 L 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 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主体的分类 (1)国家行政机关。 ①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等。 ②地方行政机关:包括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 (2)被行政授权的组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下简称《草原法》)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 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被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机构。是应行政事务需要设置和存在的,是行政组织系统中的构成单位,也可以成 为行政主体。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我国的动物防疫行政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 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草原法》的规定,我国的草原行政主体包括 ?各级人民 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 《饲料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饲料、饲料添加 剂的行政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 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能够产生行 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 行政行为的分类以行为所指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 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 和抽象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 范性文件的行为。如制定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的行为,以及发布决定 和命令的行为。并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均有权实施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选定的抽象行政行为 同特定的行政主体有一定的对应性。 (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行为q 例 如,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草原法》的管理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罚。具体行政行为应用广泛, 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行为就是指这类行为。 在畜牧兽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