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维修工操作规程
电气设备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 电气设备维修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电工标准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从事本职工作。 二、必须熟悉煤矿电器设备继电保护、供电线路等有关知识,在设备检修和 排除故障时,必须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所有设备,不论高低压,在检修、检查、搬迁时,首先必须先切断电源, 严禁带电作业。检修过程中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执行工作票制,井下维 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采区停电检修必须 设专人看守电气设备,谁停电谁送电,他人不得代替,送电时必须与所供电地 点都取得联系。 四、检查和处理各种电气设备故障时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必须按照变电 站(所)配电操作规程中“事故停电处理”的规定执行。 五、检查和检修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 术人员批准,维修电工负责人必须将检修中的内容、时间、停电的范围和有关 注意事项与有关值班司机讲明,停送电操作,由值班司机负责按照规定执行, 做好检修前的一切准备,方准进行检修,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由多人 同时发出操作指令,操作人员复诵无误,方准操作。检修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始 终在工作地点监护工作人员工作,只有在全都停电,并且在安全上有可靠保证 时,再允许维修人员进行工作。 六、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拆除地线,撤离现场,通知值班员。值班人员复查 后双方签字,工作票结束后方可恢复送电。 七、配电工操作时(包括断闸、验电、放电等)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并站在绝缘台上。 八、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测试,放电和三相短路 接地后,方准按规定操作。 九、验电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操作 1、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验电器。 2、验电前,必须先检查验电器是否灵敏可靠,应将验电器在带电的设备上 进行验试,确定验电器灵敏可靠后,方可用来测试停电设备。 3、验电前,要对停电设备(或停电线路)进行线路两侧分次进行验电(如 油开关停电后,应测试所有的套管引出线)。 4、室外验电只在干燥天气进行。 5、表示无电压的信号装置,只能作参考,还必须经过验电,但是信号装置 表示有电,则绝对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十、放电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经验电确信无电后,方可对已停电的电缆、线路、电容器及电气设备进 行放电。 2、放电前,必须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路上,接地必须可靠良好。 十一、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电气设备停送电时有关操作方面的规定仍按规程第五到十条的规定执行。 2、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必须是:先停油开关(或高压真空开关),后拉负荷 侧的隔离开关,最后拉开电源侧的闸刀。 3、送电合闸操作顺序为:先合电源侧的闸刀,后合负荷侧的刀闸,最后送 油开关(真空开关)。 4、停送刀闸必须注意刀闸是否明显断开或接触不良。 5、严禁带负荷断合隔离开关。 6、停、送刀闸要果断迅速。 十二、遇有事故急需停电,值班人员确认设备(或线路)停电后,可进行操 作,但事后应补写操作票,并记录通知人和姓名,停电内容、原因、停送电时 间。 十三、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大事故(如触电、着火等)操作人员可 以先操作停电,并要立即汇报主管部门和主管负责人,事后应补写操作票并做 好记录。 十四、正常运行时,因短路,接地引起过流或其它保护动作或开关跳闸时, 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经检查某一馈电线路确有问题时,可将该条线路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全部 断开,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事故处理,在未处理前,任何 人的命令都不得送电。 2、发生总开关跳闸,经查未发现任何问题,可采取下列步骤处理: (1)先将各分路开关断开; (2)从电源开关到负荷开关、依次逐一送电; (3)如送电到某一分路,开关发生瞬动跳闸时,应将该开关断开处理,对 其余分路开关仍需依次逐一送电; (4)故障查出后,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请示处理,挂上停电牌,开关 加锁,在未排除故障前,对该线路禁止送电; (5)如遇某一分路开关过流掉闸,可以重新送电一次,一次合不上,低压 可不再试合,高压侧可进行第二次重合,仍合不上可停电,迅速查找原因,挂 上停电牌。 3、当其中一路受电电源中断,而又不是本站事故时,应立即将该路电源切 断,投入备用回路,并向有关单位汇报,如果越级跳闸时,事故当班人员可先 将设备断开,然后汇报,请求处置。 4、当主变轻瓦斯发出信号或重瓦斯动作时,进行以下操作: (1)解除信号音响,并向主管单位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2)重瓦斯动作时应倒换备用主变运行,轻瓦斯发出信号,应加强监视和 检查; (3)瓦斯断电器动作后检查油枕油面,瓦斯继电器引线是否短路,或瓦斯 油桶是否进油,查明原因后,方可恢复运行。 5、井下采区变电所漏电继电器动作时,都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逐一检查, 采取一定措施后,进行处理,修复后恢复运行。 十五、在室外露天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注意: 1、有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和靠近避雷设施。 2、雨天操作时,绝缘棒应有雨罩,操作人员要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和雨衣。 3、巡视检查时,应与带电电器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其规定如下: (1)15KV 以下安全距离为 0.7m; (2)20-35KV 安全距离为 1.0m。 十六、检查断电保护,仪表第二次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1、 严禁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必须用短路片或用 2.5mm2的铜线,短路片接 触良好,严禁用导线缠绕或用保险丝短路。 3、严禁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和接地,接临时负荷时,必须装有专 用控制刀闸和可熔的保险器。 4、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二次向一反充电,除将二次回路断开外, 还应取下二次保险后,再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