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由国定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标准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和开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就是说,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规定权利、义务的,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行为关系的标准。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第一节会计与会计法 会计是随着生产的开展,逐渐从生产职能中别离出来的一种管理职能,其本质是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出预测、参加决策,实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的根本职能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但会计在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的经济利益关系那么超出了本单位的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因为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不可能是孤立进行的,必须与方方面面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会计如何处理各种经济关系不仅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利益分配等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对国家、其他经济组织、职工个人产生影响。因此会计处理各种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具有约束力的标准,这是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面利益关系者的客观要求。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标准。对会计法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标准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发布施行的会计法律。本书所讲的会计法,主要是指广义的会计法。 第二节 我国会计法的形成和开展 我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会计开展的历史源远流长,会计法的开展同样也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战国时期的?法经?,即对会计问题作出相关规定;之后的秦律、唐代的?唐律疏议?、明代的?大明律?、清代的?大清律?等都对会计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北洋政府于1912年起先后两次拟就了?会计法草案?;1913年3月公布?会计法条例?,同年10月2日重新修订改称?会计法?,共9章37条。这是中国独立进行会计立法的首次尝试。193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重新发布了?会计法?。我国台湾省现行的会计法有两部,一部是1935年8月14日公布的?会计法?,适用于预算单位,另一部是1948年1月7日公布的?商业会计法?,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工商企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主要以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起点,逐步建立起以标准会计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规体系。1985年1月公布了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1993年12月进行修改,1999年10月重新修订。?会计法?的不断修订、完善以及相关配套的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我国社会主义会计立法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进入了社会主义法制化的新时期。 第三节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那么。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标准。其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它通常以条例、方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那么?,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标准性文件。 会计规章是指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方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方法?。 会计标准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并发布的标准性文件,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属于这个层次的有,财政部2024年1月以24、25、26、27号令的形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方法?、?注册会计师注册方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代理记账管理方法?等会计管理法规;财政部发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那么;?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那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标准?、?会计电算化管理方法?、?会计档案管理方法?、?会计根底工作标准?等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委派制管理等。会计规章制度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第四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二是明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三是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内容;四是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职责。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方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方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