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线路保护柜专业技术规范标准书
110kV110kV 线路保护柜技术规范书线路保护柜技术规范书 工程工程: 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 年月 1 / 15 目目录录 1 总则 2 工程简况 3 技术要求 3.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 装置技术参数要求 3.3 一般技术要求 4 保护配置和功能要求 4.1 保护配置 4.2 线路主保护的功能要求 4.3 自动重合闸的功能要求 4.4 三相操作箱 4.5 通信功能 4.6 GPS 对时功能 4.7 录波功能 5 对保护柜的要求 6供货范围 7技术服务 8 质量保证和实验 9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 10 供方填写的技术性能表 附件一 差异表 附件二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 / 15 1 1 总则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 110kV 线路保护、重合闸设备。它提出 110kV 线路保护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 性能、和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供方可提供高质量 (可靠性高、损耗低、运行维护方便)的设备和 附件来满足规范书中设计及工艺的规范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规范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规范的优质产品。 1.3 供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逐条做出详细应答,确认对本规范书要求的满足和差异, 对偏差部分应列出偏差表作详细描述。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规范如与供方所执行的规范有偏差时,按高规范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 规范 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规范,对国家有关 的强制性规范,必须满足其要求。 GB 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 478-2001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 479-1992静态距离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DL/T 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广西电网继电保护配置及选型技术原则 规范书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除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的 IEC 规范及和中 国规程要求。 供方在执行本规范书所列规范有矛盾时,按较高规范执行。 1.8供方应获得 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提供的设备必须具 有相应电压等级系统一年两套成功运行经验,应通过有国家认可资格的质检单位、实验室的动模实 验及谐波和扰动影响实验的考核,应有两部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 过在南方电网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2 2 工工程程简简况况 2.1出线规模 110kV 出线终期回,本期回。 2.2 主接线形式 110kV 配电装置主接线方式: 以具体工程实际为准。但一般应满足双母线、双母线带旁路、单母 线分段、单母线分段带旁路等常见方式的要求。 3 3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3.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a) 海拔高度不超过 1000m b) 最湿月平均相对湿度 90% c) 最高环境温度 40℃ d)最低环境温度 -5℃ e) 地震烈度 6 度 3.2 装置技术参数要求 3.2.1 保护装置的额定值 额定交流电流:5A 或 1A 额定交流电压:相电压 100/ √3V , 线电压 100V 额定频率:50Hz 额定直流电压:220V 3.2.2 保护装置的功率消耗 每相交流电流回路功耗<1VA。 每相交流电压回路功耗<0.5VA 直流功耗: 正常时不大于 35W。动作时不大于 50W。 3.2.3 耐受过电压的能力 保护装置应具有根据 IEC 规范所确定的耐受过电压能力。 3.2.4 整定范围 距离元件:0.01~25Ω 零序电流元件:0.1~20In。 时间元件:0~10S。 3.3 一般技术要求 3.3.1 保护值的整定 应能从柜的正面方便而又可靠地改变继电保护的定值; 3.3.2 暂态电流的影响 保护装置不应受由输电线路的分布电容、谐波电流、变压器涌流的影响而发生误动; 3.3.3 直流电源的影响 a) 220V 直流电源,其电压变化范围在 80~115%时,保护装置应能正确动作; b) 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能正确动作; c) 当直流电源,包括直流——直流变换器在投入或切除时,保护不应有不正确动作; d) 在直流电源切换期间或直流回路断线或接地故障期间(分布电容和附加电容值为 0.5μ F 到 1.0μ F),保护不应误动作。 3.3.4 元件质量 2 / 15 应保证保护装置的元件和部件的质量,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发生误跳闸。 3.3.5 设备之间的信号传送 各保护装置之间,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联系应由继电器的无压接点(或光电耦合)来连接, 出口继电器接点的绝缘强度实验为交流 2000V,历时 1 分钟。 3.3.6 跳闸显示 保护动作使断路器跳闸,则所有使断路器跳闸的保护动作信号应显示出来,并应自保持,直到 手动复归。 3.3.7 连续监视与自检和自复位功能 a) 装置的主要电路应有经常的监视,回路不正常时,应能发出告警信号; b) 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 3.3.8 抗干扰 在干扰作用下,装置不应误动和拒动,装置的干扰实验和冲击实验应符合 IEC 规范。 3.3.9各种保护功能动作及装置异常、直流电源消失、保护起动等情况均应设(如发光二极管)监视 回路,并应有信号接点输出。 4 4 保护配置和功能要求保护配置和功能要求 4.1 保护配置 线路保护装置应采用微机型。 110kV线路保护配置一般有以下类型,每回线路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选择配置适当的线路保护柜。 a)110kV线路配置三段相间距离、接地距离保护,四段定时限零序方向过流保护,三相一次重合闸和 断路器三相操作继电器箱、双母线电压切换箱。后备保护采用远后备方式。 b)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柜:主保护配置1套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后备保护采用远后备方 式,为三段相间距离、接地距离保护,四段定时限零序方向过流保护,三相一次重合闸和断路器三相操 作继电器箱、双母线电压切换箱。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通道通过专用光纤或复用2M光通信设备传输。 4.2 线路保护的功能要求 线路在空载、轻载、满载条件下,在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或非金属性的各种故障时,保护应能正确 动作。 4.2.1 对保护范围外故障的反应 a) 在保护区外发生金属或非金属故障时,保护不应误动作 b) 区外故障切除,区外故障转换,故障功率突然倒向及系统操作等情况下,保护不应误动作。 c) 被保护线路在各种运行条件下进行各种倒闸操作时,保护装置不得误发跳闸命令。 4.2.2 断路器动作时的反应 当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于故障线路上时,保护应可靠三相跳闸,重合成功后,在15 秒内线路再故障 时,保护应能三相跳闸。 3 / 15 4.2.3 当本线全相或非全相振荡时 a) 无故障时应可靠闭锁保护装置; b) 如发生区外故障或系统操作,装置应可靠不动作; c) 如本线路发生故障,允许有短延时加速切除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