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理技术交底
高速公路监理技术交底高速公路监理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长深高速公路 路基填筑 监理单位 交底时间 第一监理组 交底提要:路基填筑、路基边坡防护路基排水工程、挡土墙、盖板涵、箱涵控制要 点。 路基施工监理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路线走向及工程概况 同设计图纸! 二、施工准备 1、施工测量 ⑴承包商应在开工之前进行现场恢复和固定路线。其内容包括导线点、中线的测 量、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 ⑵承包商应对所有的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这些资料。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记录本 及成果资料由承包商及其技术主管人员共同签字,送交监理工程师核查。 ⑶在监理工程师核查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工程测量成果时,承包商应积极配合。 ⑷在 监理工程师核准测量成果后,承包商应按图纸要求现场设置路基用地界桩和坡脚、 路堑堑顶、截水沟、边沟、护坡道、取土坑等的具体位置桩,标明起轮廓,并报监 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⑸施工测量精度应符合《公路勘察规范》(JTG C10—2007)的要求,施工防样还应 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规定。 2、工程量复核与开工报告 ⑴原地面测量完成后,应及时督促承包商计算复核路基工程量;超过 5%的分部工程 工程量应以“分部工程工程量批复表”上报监理组。 ⑵监理工程师收到以上工程量批复表后,应在 14 天内复核并予以批复)或上报项目 办批复。 ⑶待项目办批复工程量后,承包上即可申报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认真 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具体见项目办下发的工程监理实施办法。 3、现场调查与试验 ⑴路基施工之前,承包商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各种 管线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⑵承包商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提供资料,对取自挖方、借土场的路堤填料取有代表 性的土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执行。试 验项目如下: ①液限、塑限、塑限指数、天然稠度。 ②颗粒分析试验。 ③含水量试验。 ④密度 试验。 ⑤相对密度试验。 ⑥土的击实试验。 ⑦土的承载力试验。 ⑧有机质含量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⑶承包商将现场调查与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项目部备案,如现场调查及试 验结果与图纸不符时,应提出解决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否则,路基不得施工。 4、场地清理 ⑴承包商应在施工前确定现场工作界限包括便道用地。 ⑵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并妥善处理。 ⑶路 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 以清除,并且堆放在弃土场内。 ⑷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⑸场地清理 拆除及回填压实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 一道工序的施工。 三、填方路基施工 1、一般要求 ⑴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⑵填方路堤施工前,应按场地清理有关规定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承包商应严 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⑶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将压后的新测绘的填方工程断面图提交监理工程 师核准,否则不得填筑。正施工期间,承包商应保证施工路段的排水通畅,如因排 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承包商应自费立即进行修补。 ⑷路堤基底及路堤每层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层的填 筑。 2、 填土路堤 ⑴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为保 证休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每侧应超出路基的设计宽度至少 30cm;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且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不得小于 30cm,土方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小于 10cm。土方填筑时, 采用网格法施工,控制倒土密度,并挂线作业,以确保土方填筑厚度。 ⑵路堤填土高度小于 80cm 时,对原地面清理与挖除后的土质基底,应将表面翻松至 少 30cm,然后整平压实,其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⑶路堤填土高度大于 80cm 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 度不应小于 90%。 ⑷ 拼接实施方案 为增加新旧路基的整体协调性,避免或减少横向错台和纵向裂缝的发生,在加宽填 筑路基前,先对老路基边坡进行 50cm(垂直于坡面方向)的清理处理,开挖台阶。 考虑到本路基既有路基填料中有大量粉质粘土和砂土,台阶高度不宜太大,本次设 计除坡脚处第一台阶按宽 200cm,高 133.3cm 开挖外,上部台阶高度调整宽为 100cm,高为 66.7cm,开挖后及时进行拼接填筑,自下而上开挖一阶及时填筑一 阶。开挖拼接至路床底面的台阶时根据路基填高确定其台阶高度和宽度,台阶面距 离路床顶面小于 220cm 时,路床部位 120cm 作为单独一个台阶开挖处理,其余小于 100cm 作为一个台阶开挖回填;台阶面距离路床顶面大于 220 时,路床部位 120cm 作为单独一个台阶开挖处理,其余大于 100cm 部时,应分成 66.7 和≥33.3cm 两个 台阶高度开挖回填;路床部位开挖位置一侧为距离原路基土路肩外边缘向路中线 75cm 处。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⑸如在路堤范围内修筑便道或引道时,该便道或引道不得作为路堤填筑部分,应重 新筑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新路堤。 ⑹任何靠压实设备无法压碎的大块硬质材料,应予以清除或破碎。破碎后的硬质材 料最大尺寸不得大于压实层厚度的 2/3,最大粒径应小于 150mm 并应均匀分布,以 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⑺填土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 按 1:1 的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 不得小于 2m。 ⑻在土方填料中不得采用倾填法施工,应进行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摊铺厚度应 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确定,不宜超过 30cm。 ⑼用土方填筑路堤压实度有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准,符合设计 及规范要求。 四、结构物处的回填 ⑴结构物(包括桥涵台背、锥坡、挡土墙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 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交接部位。 ⑵结构物处的回填,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回填时圬工强度的具体要 求及回填时间,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有关规定执行。 ⑶本标段所有涵洞及通道工程台背如采用石灰改良土填筑。石灰改良土采用路拌机 拌和,自卸汽车运至各施工点填筑。 ⑷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桥梁台背回填,顶部为距翼墙尾部不大于台高加 5+2H (H 为台后路堤高度),底部距基础内边缘不大于或等于 5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不 小于台高的 3~4 倍。涵洞、通道底部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大于或等于 3m,上部长度大 于 3+2H(H 为台后路堤高度)。 ⑸在台身砼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清理台背地段的松土、杂物,对原地面进行压 实。台阶顶宽不小于 60cm,若台背处路基尚未开始填筑,则台背填筑可与路基填土 同步进行。 ⑹结构物处的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 20c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 求每一层均应大于 96%。 ⑺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对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