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足球比赛规程
2015 年天津市高中足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 三、比赛日期 2015 年 10 月 11 日 四、比赛地点 天津市崇化中学足球场 五、参赛单位 各区、县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 六、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分组 高中组 1996 年 1 月 1 日-1999 年 12 月 31 日 (二)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三)报名队数不足 3 支队伍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 设臵(将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 七、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 校且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在籍初中生不得参加本次 比赛。 (二)市体校足球班且持有天津市正式户籍的在校学生 可以回原输送学校参加比赛(学籍必须为所代表参赛学校) , 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名注册。体工大队队员和其他专业运 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 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各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运动员注册 和资格认定。 (四)各学校可报领队 1 人(必须是校长或主管校长) , 医护人员 1 人,每支运动队可报教练员 2 人,运动员 22 人。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在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办理注 册,未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六)累计参加高中比赛满三届的学生将不得再继续参 加比赛。 八、比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 (二)执行《天津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 (三)全场比赛为 90 分钟,上下半时各 45 分钟。中场 休息不得超过 15 分钟。 (四)比赛采用集中赛会制。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按报名队数决定比赛方法。 (二)名次排列方法: 按积分排列各组别名次,名次排列方法: ⑴ 胜一场积 3 分,平一场积 1 分,负一场积 0 分。 ⑵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以下顺序排列名 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依抽签的办法决定。 (三) 交叉赛比赛时间内比分为平局, 则不进行加时赛, 直接以互罚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四)每场比赛开始前 30 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 上场 11 名运动员和 7 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每 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 5 名运动员, 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五)按比赛时间超过 15 分钟不到的球队视为弃权, 该场比赛判 0:3 负。 (六)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一张红 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 加处罚除外) ,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 牌累积自动带入下一阶段。 (七)比赛采用 11 人制。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 员不足 7 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 3∶0 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 3∶0 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八)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 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 会必须尽快(24 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 90 分钟(包括罚球 点球) 。 (九)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 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名单相符;号码不符和无号、重号均不 能上场比赛;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裁判员服装 有明显区别,不能使用 0 号;队长必须佩戴与上衣颜色有明 显区别的 6 厘米宽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比赛 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参赛运动员可穿着皮面胶 底足球鞋进行比赛;上场队员如需佩戴眼镜,必须佩戴运动 型眼镜,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 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以区县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将纳入 2015 年天 津市教委阳光体育系列活动积分。 (二)参赛队数超过 8 队(不含 8 支队伍) ,奖励前 8 名,分别按 45、35、30、25、20、15、10、5 分计分。不足 8 队(含 8 队)的比赛项目,按参赛队数减2 录取(例如:8 队参赛,录取 6 队,分别按 45、35、30、25、20、15 分计 分) 。对获奖运动队和运动员分别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高中组凡达到国家等级标准的运动员(各组别至 少须有 6 队上场比赛,报名队员且上场参赛的运动员) ,可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批准的相关规定审批相 应的等级。 (四)本次比赛将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 裁判员,分别颁发证书。 十一、运动员注册 (一)注册软件的下载:各学校在天津市学校体卫艺国 防教育网 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天津市运动 员注册软件】 ,并按系统要求认真填报(填报方法详见软件 使用说明) 。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注 册,报名时将运动员注册软件系统带至报名现场。 (三)已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的运动员不再收取注 册费,必须在报名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注册参赛卡 原件进行年检。 (四)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由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 会统一制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 十二、运动员报名 (一)报名要求 各区县根据规程要求将本区县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各区县根据规程要求将本区县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汇总 后按报名时间要求统一报送至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进行后按报名时间要求统一报送至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进行 注册、资格审查、报名。注册、资格审查、报名。凡是没有注册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 加比赛。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 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 年 9 月 17-18 日(周四-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报名日期 9 月 17 日 (周四) 9 月 18 日 (周五) 报名时间 9:00-11:00 14:00-16:30 9:00-11:00 区县 滨海新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武清 区、西青区 河北区、河东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 蓟县 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 2.报名地点: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天津体育学院南 楼 601 室) 联 系 人:李婉君刘超宇 联系电话:23011511 (三)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参赛单位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电子版 汇总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 递) ; 2.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区县 体卫科公章) ;电子版报名表(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 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 3.新高一学生需提供由 2015 年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 提供所在学校开据的在校在读证明。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 U 盘、移动硬盘等电 子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注: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须主管 领导签字,一经确认,不再更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十三、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