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损部奖惩制度
为确保茂业商厦的安全,切实加强防损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利益,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以下奖惩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奖奖励励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 20-10020-100 元,从反扒金中提取。元,从反扒金中提取。 1. 忠于职守,不断进取,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表现突出者。 2.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受到他人赞誉者。 3.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者。 4. 为顾客所需、所想,做好人好事,受到顾客表扬或社会有关部门表扬者。 5. 维护公司利益,防止商品及公司财产被盗、被损坏者。 6. 抓获小偷偷盗商品及顾客财物者。 7. 反扒费另行奖励。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由防损部呈报公司进行通报嘉奖。二、符合下列条件者,由防损部呈报公司进行通报嘉奖。 1. 维护顾客利益及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者。 2. 维护公司利益,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使公司 免受重大损失者。 3. 拾获贵重物品交还失主或及时上交者。 4. 抓获抢劫、偷盗公司大量商品、财产者。 5. 检举、揭发公司员工偷盗公司财产,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而查获属实的。 第二节第二节惩罚惩罚 一、有以下情节者,罚款一、有以下情节者,罚款 5-505-50 元。元。 1. 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穿工作制服上班者。 2. 擅离岗位、闲逛、干私事者。 3. 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者。 4. 上班听录音、看电视、吃东西、与他人聊天者。 5. 上班时在非吸烟处吸烟者。 6. 在吃饭时,超过吃饭规定时间(20 分钟)5 分钟以上,或者吃饭不签到、代签、先吃 后签,经查属实的。 7. 无故迟到、早退者(5 分钟内罚款 10 元,15 分钟内罚款 20 元,15-30 分钟罚款 50 元)。 8. 对他人不礼貌,粗言秽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经营秩序,被投诉者。 9. 当值期间睡觉者。 10. 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指挥者。 11. 上班期间精神懒散、消极怠工者。 12. 未经允许,擅自换岗、换班,不听劝阻者。 13. 不按时参加或不参加公司及防损部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培训者。 14. 上班期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者。 15. 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财物者。 16. 把对讲机放在裤袋里,不拿在手里者。 17. 上下班无故不集合参加班前班后会者。 二、有以下情节者,罚款二、有以下情节者,罚款 50-20050-200 元。元。 1. 擅自动用卖区商品造成损坏者。 2. 私自在商场内兑换外币者。 3. 调换商品以次充好者。 4. 拾获他人钱物私吞者。 5. 不上交登记对偷盗商品者的罚没款者。 6. 故意损坏公司或他人物品者。 7.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和经济损失者。 8. 在受聘本公司时,提交假名、假身份证或假的个人资料,虚报事实者。 9. 涂改、假造单据、证明者。 三、有下列情节者,即时除名,必要时,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有下列情节者,即时除名,必要时,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有第一款、第二款情节者,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者。 2. 严重损害公司及员工和顾客利益,使公司信誉与经济效益蒙受巨大损失者。 3. 未经公司许可,在外任职或兼职者。 4. 泄露公司秘密,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者。 5. 当众侮辱、谩骂、威胁、恐吓、违抗上司者。 6. 贪污、索贿、受贿、行贿者。 7. 聚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者。 8. 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人员伤亡的。 9. 侮辱、谩骂、威胁、恐吓顾客造成严重后果者。 10.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者。 11. 组织煽动罢工、聚众闹事者。 12. 传播淫秽书刊、录像带等。 13. 携带、贩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者。 14. 旷工一天以上者。 15. 盗窃或内外勾结盗窃、抢劫公司商品、财产者。 16. 劫取顾客钱物者。 17. 殴打顾客、员工造成伤害及严重后果者。 18. 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巨大损失者。 19. 在商厦内进行犯罪活动者。 20. 在外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或通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