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 本科生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具 体方案,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2003 年本科生培养方案是在 1999 年以来实行课程整合、课时压 缩、试行弹性学习时间的基础上,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学分制、改革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背 景下修订的。 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 1.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精神,把“科学、规 范、拓宽”的专业调整目标贯彻到培养方案之中。 2. 适应 21 世纪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要求,体现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的发展方 向。 3. 实现首都师范大学 2001-2005 年发展纲要所提出的发展目标,继续坚持“加强基础,拓宽 专业,注重实践,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教学改革思路。 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 重视基础课教学,确保基础课教学质量。在保证基础课课时的前提下,改革重点放在调整课程 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等方面。 2.弹性原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本次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要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力求做到课 程设置“模块化” ,使学生可以做到自主“选时、选课、选师” ,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 通识性原则 体现时代发展对未来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提出的新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转变观 念,调整课程结构,拓宽专业口径,力求体现“文理渗透” 、 “文文渗透” 、 “理理渗透”的理念。 4.特色培养原则 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特长。立足本校实际,发挥我校综合性优势,努力培养适合社会不同 层次需求的“复合型” 、有一定“特长”的专业人才。 三、培养目标三、培养目标 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基础 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的专门人才。 教师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还必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懂得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掌握现代教 育技术和教学基本技能,适应未来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四、学制、学时、学分安排四、学制、学时、学分安排 1 1. 学制:学制 4 年,学生可在 3-6 年内完成学业。 2.总学时:3000-3200 学时,其中,文科不超过3000 学时;理科、外语、艺术不超过3200 学 时。 3.总学分:理科不超过194 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超过174。 文科不超过 183 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超过163。 (注:按五十分钟一节课折算,实际课时量为2400-2560 学时;理科不超过 160 学分,其中 课程学分不超过 140;文科不超过 150 学分, 其中课程学分不超过130。 ) 4. 其它教学环节,共 20 学分,包括 (1)论文(毕业设计)6-18 周,计 6 学分 (2)军训 4 周,计 2 学分 (3)创新活动(教育)2 学分 (4)教育实习、专业实习6 周,计 6 学分 (5)教育见习、教师技能训练4 周,计 4 学分(限教师教育专业) 五、课程结构五、课程结构 包括四类课程: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教师教育类课程。 1. 通识课 :1008(理)-1062(文)课时,占总课时31.5%--35.4%,共 52-55 学分;其中必 修 792-846 课时,40-43 学分;选修 216 课时 ,12 学分。 (注 1:通识选修课可从全校公选课组或全校所开课程中任意选修;注 2: 教师教育专业的学 生要求至少修读通识选修课8 学分,另外 4 学分可修读教师教育类课程。 ) 2.学科基础课:438(文)-592(理)课时,占总课时 14.6%--18.5%,共 24-33 学分,其中 选修课比例应占本部分课程的50%以上 。具体课组如下: 文科基础课、理科基础课、工科基础课、语言类基础课、艺术类基础课。(见附表 1-6) 3. 专业课:原则上占总课时的50%,其中选修课比例应占本部分课程的45%以上。 (注:教师 教育专业的学生修读教师教育类课程的16 学分占专业选修课的学分数) 4. 教师教育类课程 教师教育类课程共 30 学分,其中上课 20 学分,实践 10 学分。 (1)上课 20 学分,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 必修课 10 学分,包括教育学引论、教育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 方法。 选修课 10 学分,包括基础教育改革专题、课程与教学设计、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测量与评价、 班主任工作等。 (2)实践 10 学分,包括教育实习 6 学分,教育见习、教师技能训练4 学分 。教育见习、教师 技能训练结合理论课学习进行。 (注: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要求必须修读本类课程;其它专业的学生 2 可作为辅修课程或选修本类课程。 ) 六、教学六、教学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的主渠道,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学内容的讲授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讲重 点、难点、思路,给学生留有思考、自学、钻研的余地。积极提倡探究性学习,把培养学生自学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教学的重点。 要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提倡多媒体教学, 提高课堂效率。 开展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以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 在加强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同时,鼓励考试方式的改革,提倡开卷考试、口试、撰写小论文等考 核方式。考试内容要注重考察学生能力,要有一定比例的指定参考书的自学内容。 七、特色培养七、特色培养 特色培养是指在全面改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学生的学习强度,提高学习 效率, 以学生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方式, 培养学生特长, 使学有余力的大部分学生能达到 “一本一辅” 、 “一本一专” 、 “双学位”水平,培养出有一定“特长”的毕业生,以提高毕业生的竞争能力。 “特长”主要体现在“加深”或“拓宽”专业知识两大方面: “加深”主要指提高本专业的学习 深度,部分课程达到“研究生课程”的要求; “拓宽”指在学好本专业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爱好与特 长,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辅修分三个层次,即: (1) “一本一辅”(增加 30 学分左右) (2) “一本一专” (增加 45 学分左右) (3) “双学位”(增加 60 学分左右) 鼓励政策:学生修满相应的学分数,毕业时可分别授予“一本一辅” 、 “一本一专” 、 “双学位” 证书。对于“加深”本专业的辅修方式,可授予“研究生部分课程”证书。 八、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八、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学分制 在 99 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的本科培养方案基础上,全面推进学分制建设工作,最大限度的让学 生自主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进度。 第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转变观念是推行学分制的前提。实行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 及到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和人事、财务及后勤保障等诸多因素,学校要整合资源,为 全面推进学分制工作创造条件。 同时要转变部分教师中存在的追求学科完整、 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观 念。 第二,鼓励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