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部工作制度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加强信息反 馈,提高服务质量。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 作有序。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七、 加强医德、加强医德、 医风建设,医风建设, 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 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工作制度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 作。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 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 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 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咨询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加八、做好分诊咨询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加 强腹泻门诊、特检、检验管理工作,做好疫情报告。强腹泻门诊、特检、检验管理工作,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 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 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 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 书面诊治意见。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 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 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 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 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 力。力。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 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 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 3 3 天。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二、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 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 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 盖章。盖章。 四、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四、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 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 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 2 2 人以上签名。人以上签名。 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 门诊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门诊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六、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六、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 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 或用其他药品代替。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 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