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制度 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 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二、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 并做出相应处理, 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三、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 应就地抢救治疗; 如设备、条件有限, 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 处理的同 时, 与上级医院或 120 联系, 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四、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 或转诊, 并上报业务主 管部门。 五、 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 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 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 各科室经 治医师 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六、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 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 以 保证医疗安 全。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 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七、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 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八、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 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 师三级医师 查房制度。 二、上级医师查房时, 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 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 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 用的检查 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 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 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 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 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并 请上级医师签名。 (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 对 一般病情 的新入院患者, 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 1 周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 即时查房。 (二)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 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 24 小时内完成, 每周至少 2 次, 应 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 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 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 房, 但至少不少 于 2 次。 (三)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 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 1 次, 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 变化并及 时检查处理, 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书写整理病历, 及时完成病程记录, 汇总、归纳、整理、 分析各种检查 化验结果, 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 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 断、诊疗 计划和重大手术的适应证及术前准备情况; 决定患者出院及转院等;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 作, 包括对各级医 师的指导, 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抽查医嘱和护理执 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 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 听 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 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 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下级医 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并 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患者, 同时有计划地 巡视一般 患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 分析检查结果, 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听取患者对 治疗和生活方面的 意见并提出建议。 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 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 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 作。 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 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 指示, 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 书写病历相关内容, 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 凡遇疑难病例、 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 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 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认真进行讨论, 尽早明确 诊断, 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 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 写出病历摘要, 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 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 讨 论日期、主 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 等, 确定性或结论性意 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进行, 不得超过两周。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讨论结果要详细记录在专用本上, 由科主任决定收录于病案 中的内容。 三、 讨论内容包括: 患者死因、 评估及诊治抢救的过程、 经讨论确认在诊治及抢救过程中 存在明显缺陷时, 讨论记录应上报办公室, 必要时进行院死亡病例讨论。 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入病历部分按死亡病例讨论格式书写。 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凡遇下列情况, 应及时申请会诊: 疑难危重病例需要 有关科室协 助诊治; 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 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 涉及专科知识, 需要提供咨 询或协助; 医疗纠 纷需要分析判断; 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 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 主治医师决定, 填写会诊申请单, 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 送往会 诊科室。 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 在会 诊申请单上注明 “急”字, 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 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 师或主治医师, 实习进 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 必要时主治医师参 加。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 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 应邀医师应在一天内完成。急诊会诊, 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 及时会诊, 不得 借故延误。必须随请随到。 四、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 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与会人员广泛讨论, 对 已决定的 诊疗方案, 经治医师必须服从, 认真执行。 五、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 经医务科同意, 并确定会诊时间, 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一 般由申请 科主任主持, 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参加, 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六、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由科主任提出, 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 由医务 科与有关 医院联系, 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参加, 经治 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七、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 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诊 记录, 会诊 时要详细检查, 发扬技术民主, 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 认真组织实施。 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重大、疑难、新开展手术 , 均需进行术前讨论, 一级急诊手术也要在术前准备时, 由手术 负责医师 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讨论。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 手术医师、 麻醉医师、护士 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新开展的手术邀请医务科负责人参加 二、 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 充足的材料, 包括化验、 造影、CT 等。重点 的介绍病情, 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