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附 3 凭证种类:8052/凭证代码:110 凭证号: 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甲方(全称) :招商银行分(支)行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全称)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服务,甲 方经审查同意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 协议: 第一条关于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的定义及服务范围 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是招商银行提供的一种网上 “企业 银行”系统与企业、 事业单位的财务软件系统、 资金管理系统、 供 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系统的直 接联接的接入方式。以下简称银企直联。 银企直联通过因特网或专线连接方式, 实现了银行和企事业 单位计算机系统的平滑对接和有机融合。 企事业单位通过财务软 件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 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系统的界面就可直接完成对其银行账户和资 金的管理和调动,完成信息查询、转账支付、代发代扣、供应链 金融业务等业务操作。此外, -1-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银企直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在其系统中开发和定制个性化 功能提供支持。 第二条银企直联的交易方式和安全 银企直联采用数字签名交易方式, 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 数字签名为直联业务的合法有效印鉴。 数字证书是甲方确认乙方在银企直联中身份的唯一有效依 据,甲乙双方均认可在银企直联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 有效性和安全性。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银企直联中双方系统的安全连接, 采取 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安全、准确地交换业务数据。 第三条有关依据本协议开通的直联服务的维护, 将由乙方以 向甲方提供《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维护申请表》或《招商银 行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银企直联功能申请表》 (以下 统称“《申请表》”)的形式提出,该《申请表》仅加盖乙方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即可对乙方发生约束力。维护自 甲方收到该《申请表》并完成相关维护操作之日生效。 第四条服务收费 银企直联需收取一次性开通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在 申请开通时一次向甲方交纳 ,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账户中直接扣 收。银企直联开通后的日常“企业银行”业务仍需按照“企业银行” 业务收费标准收取。具体的收费依据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乙方签署本协议并使用银企直联和网上 “企业银行”的行为 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现行的收费标准。同时,甲方有权通过网站公 告、 营业网点公告或媒体公告等任一种方式公布其收费标准的变 更。 乙方在公告发布后仍然使用甲方银企直联和企业网上银行服 务的,视为认可甲方公布的变更标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标准的银企直联开发的说明文件, 提供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文件; -2-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银企直联业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在 乙方的开发过程中,甲方有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的义务; 3.银企直联开通前,甲方应安排双方系统的联机测试,联机 测试通过后方可以正式开通业务; 4.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银企直联的开通手续; 5.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的需要更新和升级银企直联的版本,银 企直联版本如有更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并负责向乙方提供更 新的版本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7.甲方保证放置于乙方系统中的接口程序与其服务器通讯 联接的安全性; 8.因甲方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乙方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 担; 9.因系统故障,通讯障碍等甲方难以控制的原因导致指令传 输延误或执行错误,甲方免予承担责任,但应尽可能及时通知乙 方并协助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正确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根据甲 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因这些 资料的不真实、 不准确所带来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保证为证书所有人使用, 而不向他人泄露密码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出现数字证书 IC 卡或 USBKey 损坏、丢失,均应及时通知甲方作挂失处理。否则,由 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由通过数字证书完成的一切交易负责,而乙方在自 身系统进行的其他所有非银企互联服务的操作均由乙方自行承 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 立与甲方银企互联系统的安全链接, 并应按甲方要求提交联机测 试结果文档; 5.乙方负责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的财务软件系统、资金管理 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 系统的安全,系统应有必要的权限设置和风险控 -3-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制手段,在系统的业务流程控制中应坚持换人复核的原则; 6.乙方不得修改和跟踪甲方提供的银企直联系统,同时应在 安全环境中使用银企直联系统,必须使用财务专用电脑,避免存 在病毒、木马等危害性的程序,并保证所使用的财务系统中不存 在“后门”、 “程序炸弹”、 “数据盗窃”等威胁甲方和乙方安全的隐含 功能; 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方案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违约条款 合同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任。 第八条法律适用条款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交易惯例。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 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银企直联服务, 需在结清相关费用的 前提下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处理, 并以书面形式做出回复。对于乙方未结清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 乙方终止申请。甲方书面作出同意终止回复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1.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两种方式双方选择其中一种。 第十一条其他 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壹份,乙 方持有壹份。 若本协议生效前双方已签署银企直联协议 (下称“原 协议”)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 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 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甲方已提请乙 方特别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拥有某些权利、 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 解。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 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