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防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高速公路防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高速公路防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 结构综合资料结构综合资料 工程名称 兰临高速公路 LL1 合同段 工程规模 高速 技术交底人 刘培林 日期地点 2003.07.30 项目部 内容: 防护工程 本合同段防护工程内容包括: 护面墙、 内护墙、 挡土墙、 拱型骨架、护坡、菱形骨架等。施工中应作好以下安全措施: 1、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落实现场全过程专职 安全员巡视制度和安全帽制度。 做好每日工前、 工中、 工后安全检查, 积极消灭安全隐患。 2、根据任务特点和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作到全员安 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3、防护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截水沟等。施工期间应修建 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雨水、灌 溉水等不能流入路堑坡面内,以免冲刷暗穴,影响山体稳定性。 4、防护工程基坑开挖必须坚持每10m 跳槽开挖,严禁 连续开挖几十米。施工中必须坚持边开挖边支撑, 以保证安全和边坡 的稳定。 5、如遇到土质情况与设计资料不符,特别土质较设计 松散时,应向项目部及时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经批准后实施,以保 证路堑边坡的稳定性和施工安全。 6、基坑开挖土方应及时清理,不能长时间堆放于基坑 顶面。基坑两侧应同时开挖斜面,以备塌方时人员能够紧急脱险。 7、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山体有滑移、崩塌迹象,并 且及施工安全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暂停开挖,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并保 护好现场; (2) 做好临时排水工作,放置地面水渗入滑体内加剧 滑坡发展; (3) 设置必要的监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并 做好记录; (4) 报项目经理部处理。 8、滑坡体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上部自上而下地进行, 严禁 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2) 不得在滑坡范围内搭盖工棚、堆放机具和居住人 员。 9、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并设防滑 条。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 10、护面墙水泥稳定砂砾变更为浆砌片石, 以免打夯机 夯实过程中山体坡面塌方。施工中应及时验收基坑,抓紧砌筑基础部 分。 11、护面墙每 3m 防滑台可以砌筑到 3m 高度时再刷坡 验收。坡面其他部分原则上要求坡面刷够尺寸、坡度验收合格后,方 能砌筑。施工中只能对局部坡面进行二次修整, 严禁砌筑中大面积从 下往上边砌筑边刷坡。 12、对于深基坑、高边坡侧挡土墙施工,基坑开挖安全 要求同护面墙施工。当基坑顶面或侧壁发现滑塌迹象时应暂停施工, 撤出人员,采取支撑、卸载等技术措施,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 主持单位 工程质检科 参加人员 质检工程师、各工区负责人 新建文件夹.rar 331d5ab6526e8d23336cb81980f38de3.rar(6.1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