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高 风风 险险 作作 业业 安安 全全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 ( 总总 1 1 0 0 页页 ) )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 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 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 气焊、切割、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 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 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 的动火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 部(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 (包括工厂) 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 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等一切通风不 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 所。 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 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 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 交叉作业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 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其他危险作业 职责及许可要求 责任部室 生产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 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 搅拌站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 消票确认工作。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 安全工作。 生产部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 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 施的落实工作。 危险作业区域所在部室负责协助安全主管部室监督各 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人员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 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 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3 危险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方可作业。 许可范围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必须在危险作业许可的时间和地 点进行作业。如作业超过许可范围,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 许可。 审批程序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相应的 《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生产部审核确认。 临时用电作业除安环办审核外,还必须生产部审核确 认。 涉及气体分析内容的,由生产部进行相关气体分析, 并将分析结果填入危险作业申请表。 作业过程对其他部室产生影响的,应由受影响相关方 签字。 生产部对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的“危险作业申请 单”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发许可。 特殊动火还需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负责人、 部室负责人、相关部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 全防火措施。 4 安全作业许可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内容和作业 的起止时间;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需通知的相关 部室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部存留 (存根),一份由实施部门存留。 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许可签发人员 危险作业许可由生产部值班人员负责签发。 消票 危险作业结束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需要终止作业 时,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到生产部办理消票手续。 危险作业的实施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室领导下达危险 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 业。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 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 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 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 安全可靠。 5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 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 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 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作业监护人应坚守 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危险作业部门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 查。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 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 室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室汇报作业完毕。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 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管理要求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 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 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包括公司油库及运行中的输 油设备,运行输送及储存设备,高压配电室、运行中的压 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 6 .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包括检修状态下的输送管道、压力容器等。 .3 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 作业。停车检修,经清洗置换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 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管理部室批准,动 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制定 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 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 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 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 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 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 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 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火措施。 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 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 器材。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 好,符合安全要求。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 应在 10 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 5 米以 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 物火灾。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 氧含量不得超过 20%。 .动火作业前,须由当班班长签字方可作业。 .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 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8 .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 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必须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