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填写说明
附件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 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 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 服务、不动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 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 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 码。 1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第 1 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本期销售 货物及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出 租不动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 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 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 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 8 栏数据一致。 (五)第 2 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 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 3 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普通发票金 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 4 栏“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 售、出租不动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 额。 (八)第 5 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 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九)第 6 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出租不动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 含税销售额。 2 (十)第 7 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 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 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十一)第8 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 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二)第 9 栏“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 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包括出口免税 销售额。 服务、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三)第10 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 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 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十四)第11 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 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 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 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十五)第12 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 的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十六)第13 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 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3 (十七)第14 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写 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服 务、无形资产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八)第15 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 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九)第16 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 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 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 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 15 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 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 15 栏“本期应纳税额” 时,按本期第 15 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 续抵减。 (二十)第 17 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 税额,免税额根据第 9 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一)第 18 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 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 10 栏“小微企 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二)第 19 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写个体工商户 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 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 11 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 率计算。 4 (二十三)第 21 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 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 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填写说明 本附列资料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 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 (一)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 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 “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三)第 1 栏“期初余额” :填写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 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 (四)第 2 栏“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 准予扣除的服务扣除项目金额。 (五)第 3 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 扣除的金额。 第 3 栏“本期扣除额”≤第 1 栏“期初余额”+第 2 栏“本 期发生额”之和,且第 3 栏“本期扣除额”≤5 栏“全部含税收 入” (六)第 4 栏“期末余额” :填写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 存的金额。 (七)第 5 栏“全部含税收入” :填写纳税人销售服务、无 形资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八)第 6 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本附列资料第 3 项“本 5 期扣除额”栏数据。 第 6 栏“本期扣除额”=第 3 栏“本期扣除额” (九)第 7 栏“含税销售额” :填写服务、无形资产的含税 销售额。 第 7 栏“含税销售额”=第 5 栏 “全部含税收入”-第 6 栏“本 期扣除额” (十)第 8 栏“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服务、无形资产的不 含税销售额。 第 8 栏“不含税销售额”=第 7 栏“含税销售额”÷1.03,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 1 栏“应征增 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本期数”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 据一致。 6